关于做好2020年“推免工作”(优秀学生干部专项)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研究院:

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20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字[2019]96号),按照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我校2020年“推免工作”优秀学生干部专项(以下简称“优干专项”)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名额

25名

二、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热爱学校工作,工作能力强,表现突出;

3.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理论基础和独立进行调研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申请资格

1.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为中共(预备)党员(截至2019年9月17日);

(2)曾担任“芮+”导师且工作成绩突出;

(3)本科在读期间曾获“校三好学生”或“校优秀学生干部”或“校优秀团员”荣誉称号;

2.学业成绩须列全班前65%(含),学业成绩是指学生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初次考试成绩的学分加权平均分;

3.素质评价成绩须列全班前40%(含),素质评价成绩是指学生前三年素质评价总成绩,且前三年组织管理能力单项成绩排名须列全班前40%(含);

班级人数以教务处审核认证的报名截止日期时在籍在册人数(含港澳台)为准。

4.担任学生干部经历不少于一年,工作成绩突出;

5.英语须通过国家四级水平测试不低于425分(含),其他外语语种另行规定。

具备上述条件的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北京市“三好学生”,北京市“优秀共青团员”和校级“十佳学生干部”、“十佳‘芮+’导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工作安排

(一)个人报名:有意愿参加并同时符合“优干专项”申请条件的同学填写《2020年优干专项报名表》(见附件1),交至学院团委、研究院团总支。

(二)学院、研究院推荐:各学院、研究院于9月11日(周三)下午17:00前将下列材料交至沙河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校团委办公室:①《2020年优干专项报名表》(见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②《2020年优干专项推荐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③彩色一寸免冠证件照电子版(以学院—姓名命名,例“金融学院—张三”)、 ④各项证明材料原件。

(注意:未按时提交上述报名表及相关材料视为放弃优干专项选拔)

(三)报名参加优干专项选拔并且未通过我校夏令营考核和研究生院2019年6月笔试的学生,须通过研究生院推免生报名系统,报名参加推免生复试常规考核第二场笔试(第二场笔试报名时间为2019年9月7日至9月15日中午12点,具体通知详见研究生院网站)。

(四)校级复审:9月12日(周四)—9月13日(周五),学校对学院推荐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五)面试:9月17日(周二)(暂定)学校进行综合素质面试,产生拟定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选拔说明

(一)推免名额包括常规名额和专项名额两部分,优干专项和支教专项可兼报。学校按照“先优干专项后支教专项”的顺序确定推免人选,两类专项兼报的,如果通过优干专项选拔,并且被确定为拟推免人选,即视为放弃支教专项的选拔;如未通过优干专项选拔,列入支教专项选拔候选人范围。

(二)确定入选优干专项后,在入学前经专项工作小组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按就业二分回省处理。由于个人原因退出的,按照学校相关政策和管理规定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有关部门要准确领会优干专项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掌握相关工作程序和要求,对本单位毕业生做好解释和说明工作。

(二)各学院、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推荐程序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三)各学院、有关部门应深入了解学生的毕业意向,防止出现因学生人为原因造成的专项推免计划名额的流失。

(四)各学院、有关部门务必在工作日程安排的各个阶段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有关工作。

(五)本通知及所有附件均可在团委网站下载。

附件:1.

2020年优干专项报名表

2. 2020年优干专项推荐情况一览表

2019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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