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招募选拔我校在读研究生和2023届常规推免生加入第25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研究院:

为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促进青年学生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把个人的理想追求融入党和国家事业之中,让青春在党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绽放绚丽之花,根据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的工作要求,校团委依据《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第25届(2023—2024年度)研究生支教团有关工作的通知》(全国项目办发〔2022〕3号)的相关规定,于9月10日正式启动2023届应届毕业生支教专项推免工作,现将进一步面向我校在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以及获得我校2023届常规推免资格并被我校录取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开展招募选拔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募名额及服务地

(一)2-4名

(二)服务地暂定为西藏拉萨、甘肃宕昌县、山西灵丘县和山西石楼县(注:最终服务地、名额以团中央统一通知为准)。

二、招募条件

(一)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理想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二)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本科生需为获得我校常规推免资格并被我校录取接收的2023届应届本科毕业生在读研究生要求专业成绩优良,必修课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且选修课成绩全部合格

(三)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凡有不良记录者,一票否决,不得入选。

(四)身心健康,能胜任西部地区基础教育志愿服务工作。

(五)积极参加志愿服务,有志愿服务经历者。

(六)赴藏志愿者须为中共(预备)党员。

三、招募工作安排

(一)个人报名与学院推荐

申请人需向所在院系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中央财经大学第25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申请表(非本科支教专项推免)》(见附件1);

(2)个人申请书(本人手写并签名);

(3)导师知情同意书(导师手写签名,在读研究生填写);

(4)家长知情同意书(家长手写签名);

(5)所在院系党委出具的学生现实表现材料;

(6)加盖院系公章的学习成绩单;

(7)获奖证书(原件);

(8)相关材料的PDF汇总电子文件(命名为:学号-姓名,如1700010001-张三)。

各学院、研究院于10月4日(周二)中午12:00前对申报情况进行汇总,将加盖学院公章的《第25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人员一览表(非本科支教专项推免)》(附件2),连同上述个人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沙河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二楼校团委办公室或学院南路校区图配楼119。

(二)校级复审

学校对学院推荐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复审时间为:10月4日(周二)

(三)选拔考核

学校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产生中央财经大学第25届研究生支教团候选人。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和形式另行通知。

(四)体检、全校公示及录取

第25届研究生支教团候选人参加统一体检,并进行全校公示。学校项目办根据体检及公示结果确定最终名单,上报全国项目办。志愿者与学校和团中央签订有关协议,明确支教志愿者权利、履行支教志愿者义务。第25届研究生支教团组建完成后,于2022年10月至2023年6月期间完成在校期间的培训、团队建设等工作,2023年7月参与各地西部计划的集中培训派遣并上岗服务。

四、政策保障

(一)我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在支教服务期间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1年,在读研究生保留1年学籍。第25届研究生支教团成员须遵照我校2023年研究生入学有关规定,人事档案关系挂靠在中央财经大学,户口留在中央财经大学集体户口中,党团组织关系临时转到志愿服务所在地的党团组织。

(二)服务地按月足额发放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承担志愿者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个人缴纳部分从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为每名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购买单项最高保额不低于8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含意外身故、意外残疾)、重大疾病(含急性病身故)等商业保险,并在服务省集中培训前三天生效;县级项目办协调服务单位为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提供食宿便利等生活保障。

(三)志愿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计算服务期及工龄,并在服务证书及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四)确定入选我校第25届研究生支教团后,志愿者不得以申请考研、出国或就业等原因放弃。预备培训期和支教服务期间考察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志愿者身份,撤销相应激励及保障。支教一年期满后,志愿者应按协议要求应回学校读研,无法回校读研的按照学校相关政策和管理规定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有关部门要准确领会研究生支教团招募选拔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掌握相关工作程序和要求,对本单位毕业生做好解释和说明工作。

(二)各学院、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推荐程序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三)各学院、有关部门需在工作日程安排的各个阶段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有关工作。

共青团中央财经大学委员会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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