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关于召开中央财经大学第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三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的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中心)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各学院(研究院)学生会、研究生会:

中央财经大学学生代表大会、研究生代表大会是校学生会、研究生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学校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是学生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基本形式之一。根据《中央财经大学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中央财经大学学生会章程》《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的相关规定,拟定于20245月25日召开学校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三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分别简称“学代会”“研代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领会团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精神、北京市第十五次团代会精神、北京学联十三大精神,全面总结学校第十五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二十九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来的学生会组织工作,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的根本宗旨,发挥学校联系同学的桥梁纽带作用,牢记党的教诲,牢记领袖嘱托,牢记时代重托,奋发务实进取,持续深化改革,优化服务供给,团结引领全校广大同学在“财经报国 财青强国”的进程中勇于挺膺担当,铸造青春荣光!

二、大会的主要任务

1.听取并审议中央财经大学第十届学生会、第二十届研究生会的工作报告;

2.听取并审议中央财经大学第十次学代会、第三十次研代会提案工作报告;

3.选举产生中央财经大学第十届学生会主席团、第三十届研究生会主席团;

4.选举产生中央财经大学第十届学生委员会、第三十届研究生委员会。

三、学代会、研代会代表推选工作

(一)代表名额分配

1.本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代表145名,研究生代表大会拟定代表100

2.代表名额按《中央财经大学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中央财经大学学生会章程》《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等有关规定分配至各学院(研究院、中心),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和工作需要进行代表推选(名额分配方式见附件1)。

(二)代表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中央财经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含预科生)、研究生;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的相关处分经历;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能密切联系广大同学,正确代表同学利益、维护同学合法权益;能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三)代表构成

代表选举要广泛性与先进性相结合。代表名额的分配要覆盖学院(研究院、中心)各个年级及主要学生社团,其中校院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不超过40%。

(四)代表产生程序

1.本次代表名额按照各单位注册人数分配,各单位代表的推选工作应在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二级团组织的指导下,由各单位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实施,通过公开报名、班级团支部推荐、民主酝酿、资格审查、院内公示等流程自下而上产生本次学代会、研代会的代表;

2.由班级团支部委员会组织全体学生召开会议,以团支委推荐、同学联名推荐和自荐的方式报名并推荐合适数量的代表候选人;

3.各班级团支部委员会将代表候选人名单提交至各单位学生会、研究生会,在二级团组织的指导下民主酝酿推选本单位代表候选人名单;

4.校级学生会组织代表候选人推荐人选不占用各单位名额,由校级学生会组织提名后,将名单下到代表候选人所在班级团支部和学院进行民主酝酿推选;

5.各单位推选产生的代表候选人名单,上报至学代会、研代会筹备委员会,经过本次大会资格审查委员会的资格审查后,方可成为本次大会正式代表。

四、学生委员会、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本次学代会、研代会将选举产生学生委员会、研究生委员会(以下分别简称学委会、研委会),作为学代会、研代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代表全体同学对校学生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帮助。

(一)委员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

1.本届学委会拟设委员26人,研委会拟设委员27人;

2.委员候选人推荐名额覆盖各个学院(研究院、中心),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和工作需要从代表中进行提名推荐(名额分配方式见附件1)。

(二)委员候选人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中央财经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研究生;

2.具有扎实的思想政治素养、优秀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的相关处分经历;

4.能密切联系广大同学,正确代表同学利益,维护同学合法权益;能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5.委员任期为一年,任期内能够保证充分履职尽责。

(三)委员候选人产生程序

1.各单位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的提名工作应在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二级团组织的指导下,由各单位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实施。通过公开报名、民主酝酿、资格审查、院内公示等流程自下而上产生本次学委会、研委会的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

2.校级学生会组织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不占用学院名额,由校级学生会组织提名后,将名单下到委员候选人所在班级团支部和学院进行民主酝酿推选;

3.校学生会、研究生会分别召开校院两级学生会、研究生会主席团联席会议,综合审议各单位推荐的委员候选人情况,按照不低于应当选名额20%的差额比例,提出学委会、研委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校团委同意后,提交大会审议。

五、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要高度重视第十次学生代表大会三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相关工作,对广大学生进行深入的民主意识教育,使推荐的学生代表和委员候选人能够真正代表广大学生的根本利益,反映广大学生的心声。

(二)学生代表大会和研究生代表大会的代表推选是学生行使民主权利、参与民主生活的重要途径。各选举单位要认真领会该工作的基本原则、程序和要求,组织、指导和协调所辖学生会组织、班级团支部委员会做好有关工作,杜绝代表产生过程中的不民主、不公正的做法。

(三)各单位于20244月22日(周17:00前完成本单位代表和委员候选人推选工作,将附件2、附件3、附件4、附件5的电子版和盖章后的纸质版扫描件发送至中央财经大学第十次学代会三十次研代会筹备委员会邮箱:cufexdhydh2024@163.com。

附件:1.代表名额、委员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方案

2.代表推选情况一览表

3.代表候选人登记表

4.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提名情况一览表

5.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登记表



                          中央财经大学第十次学代会

                              第三十次研代会筹备委员会

                                              20244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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