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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字〔2012〕15号关于做好2012年度团员证注册和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2年0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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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字〔201215
关于做好2012年度团员证注册和
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团员证注册和团费收缴工作是团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尤其是团员教育、管理工作状况的显著标志。认真做好团员证注册和团费收缴工作,是密切团员与团组织的联系,增强广大团员的团员意识与组织意识,切实加强团的组织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为了圆满完成2012年度全校团员证注册和团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员证注册工作安排
1、各二级团组织收齐本单位团员证后须填写《2012年度团员注册统计表》(附件1),并以团总支为单位将《2012年度团员注册统计表》于61日(周五)下午15:3017:00交至团委组织部(沙河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地下一层; 在学院南路校区只有研究生的学院,请于61日(周五)下午15:3017:00交至学院南路校区团委308
2、各二级团组织收齐本单位团员证后,校团委组织部安排工作人员分别负责各二级团组织的团员证盖章注册工作,具体负责人联系方式另行通知。各二级团组织应于69日(周五)前联系校团委组织部相应工作人员完成团员证注册。
3、若有团员需要补办团员证,须将《补办团员证申请表》(附件2)、1寸照片1张(背面写明姓名、班级)和补办费2元随本单位其它材料一并于61日(周五)下午15:3017:00交至团委组织部(沙河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地下一层; 在学院南路校区只有研究生的学院,请于61日(周五)下午15:3017:00交至学院南路校区团委308
4、此次注册工作不涉及毕业生团员。
二、团费收缴工作安排
1、全体共青团员均应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缴纳团费。本科生、研究生团员需缴纳2012年上半年共6个月团费,每人总计0.6;
2、团费收缴须严格依据各二级团组织上报的团员统计数据,务必确保缴纳团费的准确性。在团费上缴时须同时报送本单位团费收缴说明;
3、各二级团组织在工作中要严肃团的纪律,对于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团费的团员,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理;
4、请各二级团组织于61日(周五)下午15:3017:00,按规定将本单位团费和团费收缴说明统一交至校团委组织部(沙河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地下一层; 在学院南路校区只有研究生的学院,请与61日(周五)下午15:3017:00交至学院南路校区团委308
5、此次缴纳团费工作包含毕业生团员。
请各二级团组织注意,本次团员证注册和团费收缴工作严格按照两校区分别进行。既有本科生又有研究生的二级团组织,应将本科生与研究生的团员证、团费一并收齐,以团总支为单位统一在沙河校区办理;学院南路校区仅负责只有研究生的二级团组织的团员证注册和团费收缴工作。
校团委将对各单位年度团员证注册和团费收缴工作情况进行统计、核查,作为本年度共青团系统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12012年度团员注册统计表
2、补办团员证申请表
二О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