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字(2012)24号 关于开展2012年度“传承共青薪火 弘扬北京精神 践行青年责任”主题教育活动中期评比的通知

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2012 5月,校团委印发了《关于开展“传承共青薪火 弘扬北京精神践行青年责任”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校团字〔201211号),各基层团组织积极响应,紧密围绕主题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为了评选和表彰在“传承共青薪火弘扬北京精神 践行青年责任”主题教育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基层团组织,总结经验,宣传成果, 校团委决定于201210月中下旬开展 “传承共青薪火弘扬北京精神 践行青年责任”主题教育活动 中期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奖项
拟评选 “传承共青薪火弘扬北京精神 践行青年责任”上半年主题教育活动“主题教育优秀组织奖”4个,“主题团日优秀组织奖”4个。
二、     评选办法
(一)     学院推荐(10月中旬)
各团总支推荐本单位候选项目,每个团总支可推荐中期精品主题教育活动1个和中期精品主题团日活动1个。
(二)     提交材料(1017日、18日)
各团总支应将推荐活动的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121017日、18日下午3点半至5点半报送至我校沙河校区团委宣传部(沙河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团委办公室)。
申报材料包括:优秀组织奖申报表、主题教育活动总结、主题团日活动总结,如果进行了有关主题教育活动的专门微博的运营,并运用了微博进行活动的宣传和开展,则还应包括微博运营情况报告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作为附加材料上交(未进行运营的团总支、团支部不需要上交)。微博运营情况报告应包括图文(如页面展示、微博互动展示)、数据资料(如粉丝数、微博数、转发数、收藏数)及相关分析等可以展示微博宣传平台建设的资料。相关活动照片和影音资料仅需报送电子版,并按活动内容予以命名。
(三)     评比内容
本次主题教育活动中期评比主要从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实际效果,并辅以主题教育微博宣传平台建设两个方面进行综合评比。主题教育微博宣传平台建设方面将作为附件分在初评中进行反映,并在复评时综合考虑。
1 .初评。初评由校团委宣传部组织评选委员会依据初评评分细则(附件1),结合各申报活动的总结材料与活动现场考评记录,对各申报活动进行评审和打分,评出进入复评的团总支与团支部各10-15组。
校团委宣传部将在中财青年网公示初评入围基层团组织及其活动名单,并通知相关活动负责人做好评比宣讲准备。
2 .复评。拟于1024日(周三)召开主题教育中期评比总结大会进行复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校团委主管老师、校团委宣传部负责人以及各学院团总支副书记担任评委。复评时,各学院以PPT等宣讲的方式对申报活动进行展示。评委根据现场展示情况和复评细则(附件2)投票打分。
校团委宣传部将根据各申报活动的初评和复评情况,确定获得“主题教育优秀组织奖”的团总支和获得“主题团日优秀组织奖”的团支部,并进行表彰。
特此通知。


主题教育中期评比初评细则.docx主题教育中期评比复评细则.docx优秀组织奖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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