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字[2016]13号 关于评选2015年度校级 “十佳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团学骨干在学生群体中的先锋模范与桥梁纽带作用,鼓励更多优秀学生热心团学工作、积极为同学服务,校团委决定近期开展2015年度校级“十佳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 一 )评选奖项及名额

优秀学生干部110名,十佳学生干部10名。(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 二 )评选对象

1.校团委、学生会、研究生会学生干部;

2.团总支、直属团支部、学院学生会、学院研究生会干部;

3.团支部(含直属团支部)委员、班级委员。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干部

1.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同学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守法,遵守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诚信意识、责任意识以及集体荣誉感;

3.努力学习专业知识,能够有效协调专业学习与社会工作的关系,上一年度必修课无不及格门次;

4.热爱团学工作,具有奉献精神,热心为同学服务,具有较强的群众基础;熟悉团学工作,踏实肯干,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具有创新精神,在自己所负责的工作范围内无重大失误,有工作实绩;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领导能力,能够充分发挥骨干作用,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6.履现职一学期以上;

7.有“芮+”导师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十佳学生干部

1.曾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此次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也可参评;

2.上一学年学习成绩优良;

3.履职连续一年以上;

4.在职期间工作业绩突出;

5. 有“芮+”导师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评选程序

(一)各单位对照评选条件和评选名额(见附件1),做好本单位“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和“十佳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二)经本单位党总支同意后,各单位对 “优秀学生干部”和“十佳学生干部”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三天;

(三)各单位于5月27日(星期五)下午16:30——17:30将经公示无异议的“推荐人选一览表”(见附件2)“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见附件3)“十佳学生干部申报表”(见附件4)送交至校团委组织部(沙河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地下一层),在学院南路校区且只有研究生的二级团组织,交至学院南路校区团委办公室(中财大厦301)。材料电子版提前发送至邮箱twzuzhibu09@163.com

校团委对各单位推荐的 “十佳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核;

(四)“十佳学生干部”评选工作会议时间另行通知,会上由候选人本人进行自我情况的介绍,然后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投票评选;

(五)校团委对当选“十佳学生干部”名单予以公示

五、奖励办法

分别授予“十佳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记入学生档案。

附件:1.《名额分配表》

2.《推荐人选一览表》

3.《中央财经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

4.《中央财经大学十佳学生干部申报表》

二О一六年五月二十日


附件一:名额分配表.doc 附件二:推荐人选一览表.doc 附件三:中央财经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doc 附件四:中央财经大学十佳学生干部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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