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字[2016]16号关于做好2016年度团员证注册和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团员证注册和团费收缴工作是团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衡量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尤其是团员教育、管理工作状况的显著标志。认真做好团员证注册和团费收缴工作,是密切团员与团组织的联系,增强广大团员的团员意识与组织意识,切实加强团的组织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为了圆满完成2016年度全校团员证注册和团费收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员证注册工作安排

1.各二级团组织收齐本单位团员证后须填写《2016年度团员注册统计表》(附件1),并以团总支为单位将《2016年度团员注册统计表》于6月7日(周)下午16:30—17:30交至校团委组织部(沙河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地下一层);在沙河校区没有本科生的学院,请于6月7日(周)下午16:30—17:30交至中财大厦301

2.各二级团组织收齐本单位团员证后,校团委组织部会安排人员分别负责各二级团组织的团员证盖章注册工作。校团委组织部具体负责人员联系方式另行通知,各二级团组织应于6月15日(周三)前联系相应负责人进行注册。请各二级团组织本次团员注册工作负责人及时主动联系组织部工作人员,及时顺利完成本次注册工作。

3.若有团员需要补办团员证,须将《补办团员证申请表》(附件2)、1寸照片1张(背面写明姓名、班级)和补办费2元随本单位其它材料一并于6月7日(周)下午16:30—17:30交至团委组织部(沙河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地下一层); 在沙河校区没有本科生的学院,请于6月7日(周)下午16:30—17:30交至中财大厦301

4.此次注册工作不涉及毕业生团员

二、团费收缴工作安排

1.全体共青团员均应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缴纳团费。本科生、研究生团员需缴纳2016年上半年共6个月团费,每人总计0.6元;

2.团费收缴须严格依据各二级团组织上报的团员统计数据,务必确保缴纳团费的准确性。在团费上缴时须同时报送本单位团费收缴说明(附件3);

3.各二级团组织在工作中要严肃团的纪律,对于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团费的团员,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理;

4.请各二级团组织于2016年6月7日(周)下午16:30—17:30,按规定将本单位团费和团费收缴说明统一交至校团委组织部(沙河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地下一层);在沙河校区没有本科生的学院,请与6月7日(周)下午16:30—17:30交至中财大厦301

5.此次缴纳团费工作包含毕业生团员

请各二级团组织注意,本次团员注册和团费收缴工作将严格按照不同校区分类进行。既有本科生又有研究生的二级团组织,应将研究生与本科生的团员证、团费一同收集,统一在沙河校区进行团员证注册和团费收缴工作;学院南路校区仅负责只有研究生的二级团组织的团员证注册和团费收缴工作。

校团委将对各单位年度团员证注册和团费收缴工作情况进行统计、核查,作为本年度共青团系统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附件:1.2016年度团员注册统计表

2.补办团员证申请表

3.团费收缴说明

共青团中央财经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五月三十日


附件1:2016年度团员注册统计表.doc 附件2:补办团员证申请表.doc 附件3:团费收缴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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