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字[2016]35号 关于评选2016年度校级“优秀团员”的通知

各团总支、各直属团支部:

“优秀团员”是共青团组织授予团员青年中先进分子的光荣称号,“优秀团员”的评选和表彰是共青团组织奖励先进、鼓励后进、树立先锋模范的重要工作之一。根据《中央财经大学“优秀团员”评选办法》,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本年度“优秀团员”评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 评选对象:全体团员(新生团员除外)

二、 评选期限:2015年12月1日——2016年12月1日

三、 评选比例:不超过二级团组织团员人数的5%(不包括新生)。

四、 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自觉运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参加党课、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班等课程学习,在思想上、政治上不断要求进步。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严格遵守团的纪律,模范履行团员各项义务。具有较强的团员意识,积极主动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执行团的决议,团员民主评议成绩优良。

3.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校规校纪等各项规章制度。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积极参与志愿服务等公益活动。诚实守信,具有集体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意识,能够正确处理个人与集体的关系。无任何违纪行为。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学业、工作成绩优良;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坚持全面发展,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

5.积极参加社会工作,曾经出色地、有创造性地完成党团组织交给的任务。能够深入群众,及时反映意见和要求,热心帮助其进步,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在学习、生活、工作中能够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五、 评选程序:

1.团员年度评议阶段:各支部召开支部团员大会,每个团员进行年度总结,全体团员对其进行民主评议,形成评议意见,同时酝酿产生本支部优秀团员推荐名单。各支部需上交全体支部成员的年度评议情况总结和支部大会的会议纪录。

2.征求意见阶段:团支部委员会在对推荐对象进行考察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进一步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讨论确定最终名单,报各学院团总支审定。

3.总结上报阶段:各二级团组织进一步审定后,签署意见,确定优秀团员推荐人选。于12月9日(周五)下午3:40—5:00将“优秀团员”评选结果、“优秀团员”推荐表、评选程序及各支部民主评议情况总结和会议记录等纸质版材料交至沙河校区团委组织部办公室(沙河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地下一层);在沙河校区无本科生的学院,交至学院南路校区中财大厦301室,电子版材料提前发至邮箱:shahe_zuzhibu@163.com。其中纸质版材料须加盖学院公章,发送的电子版材料应与上交的纸质版材料相符。

                                 共青团中央财经大学委员会

二О一六年十一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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