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字[2017]10号 关于做好2017年上半年团员教育评议、团员证注册和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团员教育评议、团员证注册和团费收缴是团的组织生活与基础团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考察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尤其是基层团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显著标志。根据共青团中央2017年1月印发的《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下简称《实施细则》),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应当与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作相结合。认真做好团员教育评议、团员证注册和团费收缴工作,是密切团员与团组织的联系,增强广大团员的团员意识与组织意识,切实加强团的组织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现将2017年上半年团员教育评议、团员证注册和团费收缴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安排

团员教育评议对象为全体团员(除毕业班团员)。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应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可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

团员教育评议采取学习教育、自我评价和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支部按照《实施细则》第五章“团员教育评议制度”的相关要求,召开支部大会,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支部大会到会的团员应当超过应到会团员数的三分之二,评议方为有效。团员人数较多的支部,可先由支部内各团小组会议开展评议并提出初步评议意见后,提交支部大会研究确定。

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的具体流程如下:

1.召开支部大会或团小组会议,每名团员根据学习教育和自我评价情况进行会议发言;通过团小组会议开展评议的支部,可由团小组组长向支部大会汇报团员学习教育和自我评价情况。

2.支部大会其他团员对评议对象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3.有“芮+”导师的本科一年级团支部,“芮+”导师须参加支部大会,并对评议情况进行点评,对评议结果提出意见;

4.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有“芮+”导师的本科一年级团支部,“芮+”导师须参加支部委员会会议),综合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芮+”导师意见,结合团员日常表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上级团总支批准,并填写《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表》(附件1)。

团员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主要条件及主要表现参考《实施细则》。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评议等次应作为“推优入党”和各项团内评奖评优的基本依据。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依照团员教育评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暂缓注册或不予注册。

二、团员证注册工作安排

1.各二级团组织收齐本单位团员证后,根据各支部团员教育评议结果,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的团员,在其团员证“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评议等次。

2.各二级团组织须填写《团员注册统计表》(附件2),并以团总支为单位将各支部《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表》(附件1)以及《团员注册统计表》(附件2)于5月24日(周三)下午16:30—17:30交至校团委组织部(沙河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地下一层);在沙河校区没有学生的学院,请于5月24日(周三)下午16:30—17:30交至中财大厦301室。

3.各二级团组织收齐本单位团员证并在“团籍注册”栏内填写注册时间和评议等次后,校团委组织部会安排人员分别负责各二级团组织的团员证盖章注册工作。校团委组织部具体负责人员联系方式另行通知,各二级团组织应于6月2日(周五)前联系相应负责人进行注册。请各二级团组织本次团员注册工作负责人主动联系组织部工作人员,及时顺利的完成本次注册工作。

4.若有团员需要补办团员证,须将《补办团员证申请表》(附件3)、1寸照片1张(背面写明姓名、班级)和补办费2元随本单位其它材料一并于5月24日(周三)下午16:30—17:30交至团委组织部(沙河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地下一层);在沙河校区没有学生的学院,请于5月24日(周三)下午16:30—17:30交至中财大厦301室。

5.此次注册工作不涉及毕业生团员

三、团费收缴工作安排

1.全体共青团员均应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缴纳团费。本科生、研究生团员需缴纳2017年上半年共6个月团费,每人总计1.2元;

2.团费收缴须严格依据各二级团组织上报的团员统计数据,务必确保缴纳团费的准确性。在团费上缴时须同时报送本单位团费收缴说明(附件4);

3.各二级团组织在工作中要严肃团的纪律,对于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团费的团员,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理;

4.请各二级团组织于2017年5月24日(周三)下午16:30—17:30,按规定将本单位团费和团费收缴说明统一交至校团委组织部(沙河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地下一层);在沙河校区没有学生的学院,请于5月24日(周三)下午16:30—17:30交至中财大厦301室。(请各二级团组织务必自行将团费兑换成整钱,否则不予办理)

5.此次缴纳团费工作包含毕业生团员

请各二级团组织注意,本次团员注册和团费收缴工作将严格按照不同校区分类进行。在两个校区均有学生的学院,应将两校区所有学生的团员证和团费一同收集,统一在沙河校区办理团员证注册和团费收缴;学院南路校区仅负责只在学院南路校区有学生的二级团组织的团员证注册和团费收缴工作。

校团委将对各单位团员证注册和团费收缴工作情况进行统计、核查,作为共青团系统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共青团中央财经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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