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字[2017]26号 关于开展2017年基础团校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研究院团总支:

为提高我校青年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业务能力,加强学生骨干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芮+”计划在校、院两级的落实,提升基层团组织活力,校团委定于11月至12月开展2017年基础团校培训。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各学院团委、研究院团总支

二、培训对象

基础团校培训对象应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优良的学习成绩以及一定的工作能力。主要面向各学院有意愿、有潜力成长为“芮+”导师的学生骨干队伍后备力量和新生团员;学院团委/研究院团总支、学生会学生干部;各团支部、班级学生干部;学院挂靠学生社团负责人;各学院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

三、举办时间

2017年11月-12月

四、组织机构及培训事项

(一)组织机构

1.基础团校设校长一人,原则上应由学院团委书记、研究院团总支书记担任,负责基础团校全面工作。

2.基础团校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应由各学院团委、研究院团总支组织部部长担任,负责团校日常管理工作。

(二)报名

基础团校学员报名采取学院、学生组织推荐和学生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课程内容

各团总支开设的基础团校培训课程可参考以下课程内容,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基础上,自行设置课程形式。

1.“芮+”计划学习课程

组织学员学习我校“芮+”计划的发展脉络、“芮+”导师的遴选标准和工作经验、“班团一体化”的理念和要求、“三会两制一课”的规范和要求、“推优入党”的规范程序以及基础团务的工作规范;引导学员对基层团支部的组织运行、工作开展、团员参与等方面进行研讨。

2.理论学习类课程

组织学员深入开展“一学一做”,围绕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进行深入学习研讨;组织学员学习团史团情、学校共青团改革以及我校共青团重点工作。

3.综合素质类课程

各学院可针对团员意识教育、基层团建工作创新、团学活动安全管理与危机应对、团员心理健康与职业生涯规划、青年团员交际礼仪、共青团常用文书写作、摄像摄影等技术应用等方面开展相关培训课程。

(四)教学管理

1.在举办团校前,各学院团委、研究院团总支须将完整的教学计划方案上报校团委组织部。

2.各学院团委、研究院团总支须指定一名联络员(原则上应为学院团委学生副书记、研究院团总支副书记或学院团委、研究院团总支组织部部长),负责基础团校协调与联络工作。同时,校团委组织部也将选派工作人员与各学院团委、研究院团总支联络员对接,保证基础团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3.各学院团委、研究院团总支须根据课程内容,对学员进行正规笔试考核,检验学员学习情况;依据学员出勤情况、活动参与情况、笔试考核成绩等对学员进行全方位的检验,以此督促学员认真学习团校课程,达到课程学习目标。其中,2017级本科新生团支委在校团委组织的新生团支委培训测试中取得的成绩同时可作为基础团校笔试考核成绩。

4.各学院团委、研究院团总支须有正规严格的基础团校考勤与考核制度,对于在培训过程中出现无故缺课等严重问题的学员不予结业;设计科学合理的奖惩措施以督促学员认真参加基础团校培训。

5.各学院团委、研究院团总支在基础团校培训开展期间应做好相应的记录工作,积累教学经验;培训结束后,须将有关总结材料提交至校团委组织部。

(五)考评

1.校团委将对参加“芮+”计划2017级本科新生团支委培训(相关工作见校团字[2017]25号《关于开展“芮+”计划2017级本科新生团支委培训工作的通知》)的新生团支委进行课程出勤、学习情况以及测试结果等方面的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评选2017年基础团校“优秀组织奖”的重要参考条件。

2.对在学习、工作、考试中表现突出的学员,各学院团委、研究院团总支应授予其基础团校“优秀学员”荣誉称号,在团内评奖评优中优先推荐;优秀学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员总人数的20%。对完成培训、考核合格的学员应颁发结业证书,并将参与培训作为学生干部考核的一个重要环节。

五、工作安排

(一)各学院团委、研究院团总支应于11月3日(星期五)下午 15:40—17:00之间将基础团校教学计划书交至校团委组织部(沙河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地下办公室),教学计划书后附《基础团校教学计划表》(纸制版和电子版),教学计划书和教学计划表纸制版需有学院团委书记、研究院团总支书记签字。电子版命名为“XX学院基础团校教学计划表”,并提前发至邮箱:shahe_zuzhibu@163.com

(二)校团委将组织2017年基础团校教学方案审核工作会,按照教学计划书,安排联络员或听课小组参加部分教学活动,听课小组由校团委老师、各学院团委书记/研究院团总支书记以及校团委组织部学生骨干组成。

(三)各学院团委、研究院团总支应将基础团校工作总结及相关资料(组织机构设置、制度建设、教学计划表、考试安排、文字图片说明、学员培训心得等)于12月13日(星期三)下午15:40—17:00之间交至校团委组织部(沙河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地下办公室)。电子版命名为“XX学院基础团校总结材料”,并提前发至邮箱:shahe_zuzhibu@163.com

(四)校团委组织部将召开基础团校评审会,根据各学院团委、研究院团总支基础团校的组织机构状况、教学计划的制定情况、教学实施情况、教学效果等进行综合评比,评出基础团校“优秀组织奖”若干。(基础团校课程设置应紧密结合课程内容要求,课程体系设计应相对独立,工作总结应与教学计划内容相对应,此项在评审中将予以重点考察)

评审组将根据各团校的组织建设(15%)、制度建设(15%)、课程设置(15%)、现场听课记录(15%)、工作总结和学员心得(15%)、教学效果评价(10%)以及“芮+”计划2017级本科新生团支委培训考核结果(15%),评出基础团校“优秀组织奖”。

六、校团委的支持与认证

(一)支持平台:以校团委组织部为牵头部门,长期为基础团校工作提供服务和咨询。

(二)管理认证:基础团校开展的课程必须获得校团委的认证,才能发放基础团校结业证书。

(三)资源支持:校团委将整合校内资源和相关信息,通过团委网站、团报等途径及时宣传各学院团委、研究院团总支基础团校的开展状况和优秀经验。基础团校亦可根据课程需要,在校团委办公室借取相关资料供学员学习。

(四)人员支持:校团委派出的联络员将与基础团校密切联系,参与基础团校的部分活动,共同参与团校建设。

校团委

2017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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