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部门:
经各学院(含研究院、中心)、校团委推荐,校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决定授予付思慧等21名同学2016-2017学年“校级标兵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见附件1),授予景香晨等419名同学2016-2017学年“校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见附件2),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