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字[2018] 22号 关于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的补充通知

   为保障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校团委于2018年5月9日印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暑期社会实践的通知》,现对暑期社会实践后期总结和评优工作做以下补充说明:

一、各学院推选暑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候选人、撰写工作总结

(一)推选单位

各学院、研究院团委/团总支

(二)工作要求

1.9月25日前完成对本院暑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候选人的推选和公示工作,并将有关材料报送校团委。暑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候选人推选条件如下:

(1)在暑假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团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在团队中表现突出,并对所在团队实践成果的形成做出突出贡献,得到团队成员一致认可和好评的个人;

(2)在暑假期间以实习、调研、参观走访等形式开展个人社会实践,并形成个人社会实践报告,报告内容丰富,有一定的社会价值,得到学院专业评审老师一致认可的个人;

(3)在暑期社会实践工作中从事宣传、组织、评比工作,乐于奉献、表现突出的个人,该类优秀个人数不得超过各学院总名额的20%。

(4)以上条件满足其一即可参评暑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

2.推选程序

(1)成立推选小组:各学院组织成立推选小组,由学院、研究院团委书记/团总支书记牵头,学院专业教师和学生代表参与。

(2)组织推选:各推选小组须于9月25日前根据学院特点,按照不超过暑期社会实践实际参与人数(即提交团队或个人社会实践报告人数)的2%推选暑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候选人若干。各学院需严格按照实际人数及比例实事求是地计算候选人名额,否则一经查出即取消学院暑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奖评选资格。

(3)公示:各学院须于9月23日-25日对学院推荐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暑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候选人申报表和统计表报送校团委。

(4)评审:校团委对各学院报送的暑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候选人进行差额评审。

3.各学院须于9月26日(星期三)下午4:00-5:30将以下材料报送校团委实践学术部(沙河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二层;学院南路校区中财大厦301办公室)。

(1)暑期社会实践工作总结(纸质、电子版):

内容包括:

a.前期宣传、动员、培训情况及相关资料

b.实践活动开展情况

c.评审阶段情况及相关资料

d.对实践成果的总结及经验交流情况

e.对今后社会实践组织工作的建议

f.指导教师对团队的指导情况

g.实践过程中的安全报备工作完成情况

h.其他能够体现学院实践工作的材料

注:相关材料指文字记录、图片、DV等。

(2)暑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候选人申报表(见附件1,纸质、电子版)

(3)暑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候选人统计表(见附件2,纸质、电子版)

二、评选优秀实践团队、优秀实践图片、优秀实践DV

(一)评选单位:校团委牵头,评审委员会评选

(二)材料报送:请各学院于9月26日(星期三)下午4:00—5:30将以下材料报送校团委实践学术部(沙河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二层;学院南路校区中财大厦301办公室)。

1.各团队暑假社会实践总结报告(纸质、电子版)。

注:重点团队需在报告中附上公开报道或公开发表成果复印件;鼓励未中标团队提交报告,参与优秀实践团队评选;跨学院组建的实践团队,总结报告请交至领队所在学院。

2.参评优秀实践图片、优秀实践DV片的作品,要求放在信封内上交,封面注明团队名称、作者班级及姓名。报送实践图片需贴在A4白纸上,并配有图片标题和文字说明(100字以内),参评照片电子版需一并报送;报送的实践DV片需提供刻录光盘。

3.各团队《团队实际参加实践人员情况表》(附件3,要求附于团队实践报告第二页,与团队实践报告共同装订)。请各团队务必认真填写《团队实际参加实践人员情况》,团队实际参与成员以此为准。

4.队旗(中标团队)

(三)评选方式:校团委将组建评审小组,依据《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评分细则》(见附件4)对报送的全部作品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初评、复评,并评出优秀实践团队、社会实践优秀照片奖、社会实践优秀DV奖。

(四)经费报销:重点团队送交发票经检查符合规定并完成报销程序后发放经费。

三、评选优秀组织奖

(一)评选单位:校团委

(二)评选方法:校团委依据《优秀组织奖评分标准》(见附件5)对各学院暑期社会实践组织工作进行打分,并依据分数评出优秀组织奖。

特此通知

                                                                               校团委

二零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

神马中财 - 共青团中央财经大学委员会官方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