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字[2019]8号 关于评选2018年度校级“十佳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团学骨干在学生群体中的先锋模范与桥梁纽带作用,鼓励更多优秀同学热心团学工作、积极为同学服务,校团委决定近期开展2018年度校级“十佳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一)评选奖项及名额

优秀学生干部119名,十佳学生干部10名。

(具体分配名额见附件1)

(二)评选对象

1.校团委、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学生干部;

2.学院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学院学生会、学院研究生会学生干部;

3.团支部(含直属团支部)委员、班级委员。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干部

1.具有较高的思想觉悟,政治立场坚定,认真学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在同学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文明守法,遵守校规校纪,具有良好的诚信意识、责任意识以及集体荣誉感;

3.努力学习专业知识,能够有效协调专业学习与社会工作的关系,上一年度必修课无不及格门次;

4.热爱团学工作,具有奉献精神,热心为同学服务,具有较强的群众基础;熟悉团学工作,踏实肯干,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具有创新精神,在自己所负责的工作范围内无重大失误,有工作实绩;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团队领导能力,能够充分发挥骨干作用,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6.履现职一学期以上;

7.有“芮+”导师工作经历者优先。

(二)十佳学生干部

1.曾获得过校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此次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也可参评;

2.上一学年学习成绩优良;

3.履职连续一年以上;

4.在职期间工作业绩突出;

5.有“芮+”导师工作经历者优先。

三、评选程序

(一)各单位对照评选条件和评选名额(见附件1),做好本单位“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和“十佳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二)经本单位党组织同意后,各单位对“优秀学生干部”和“十佳学生干部”候选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三天;

(三)各单位于5月22日(周三)下午16:00—17:30将经公示无异议的“推荐人选一览表”(见附件2)和“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见附件3)、“十佳学生干部申报表”(见附件4)交至校团委组织部(沙河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地下一层,学院南路校区图书馆配楼三楼会议室)。电子版材料提前发送至邮箱twzuzhibu09@163.com。纸质版、电子版材料均以学院为单位上报。

校团委对各单位推荐的“十佳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资格进行审核;

(四)“十佳学生干部”评选工作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五、奖励办法

分别授予中央财经大学“十佳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共青团中央财经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九年五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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