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字[2019]21号 关于开展2019年基础团校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团委、团总支;

为提高我校青年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业务能力,加强学生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推动“芮+”计划在校、院两级的落实,提升基层团组织活力,加强新生团支部建设,培养一支熟悉团史团情和团务工作、具备较高综合素质、具备较强服务意识和服务精神的学生骨干队伍,校团委定于10月至11月开展2019年基础团校培训。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各学院(研究院)团委、团总支

二、培训对象

基础团校培训对象应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优良的学习成绩以及一定的工作能力和奉献精神。主要面向各学院、研究院有意愿、有潜力成长为“芮+”导师的学生骨干队伍后备力量;2019级新生团支委;学院团委/研究院团总支、学生会学生干部;各团支部、班级学生干部;学院挂靠学生社团负责人;各学院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等。

三、举办时间

2019年10月-11月

四、组织机构及培训事项

(一)组织机构

1.基础团校设校长一人,原则上应由学院团委书记(团委副书记)、研究院团总支书记担任,负责基础团校全面工作。

2.基础团校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应由各学院团委、研究院团委/团总支组织部部长担任,负责团校日常管理工作。

(二)报名

基础团校学员报名采取学院、学生组织推荐和学生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课程内容

本次基础团校课程包括“芮+”计划2019级本科新生团支委培训课程以及学生干部综合素质培养课程两个组成部分。其中,“芮+”计划2019级本科新生团支委培训课程为必设课程,由各学院、研究院组织“芮+”导师实施,校团委重点对该部分课程的设计和效果进行考评。学生干部综合素质培养课程为各学院、研究院自设课程。

1.“芮+”计划2019级本科新生团支委培训课程

(1)共青团理论培训

主要集中培训团史团情、团的各项制度办法、我校共青团重点工作、“芮+”计划整体介绍。

(2)基础团务工作实务培训

组织学习“三会两制一课”的工作要求; “推优入党”工作标准及工作程序;团员教育评议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作标准及工作程序;团组织关系转接、团内信息统计、团费收缴的工作标准及工作程序;“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培训等。

(3)团学工作场域培训

组织学习如何在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宣传普及和报名动员工作中发挥作用;如何对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和各类学术竞赛、创新创业竞赛进行组织管理;如何组织团支部开展有意义的主题团日活动;如何做好团支部的宣传媒体建设与整合;如何发挥团员兴趣特长、引导团员正确参与学校艺术团、学生社团等学生组织以及第二课堂校园文化活动。

2.学生干部综合素质培养课程

各学院(研究院)可针对“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团员意识教育、学生干部意识教育、基层团建工作创新、团学活动安全管理与危机应对、团员心理健康与职业生涯规划、青年团员交际礼仪、共青团常用文书写作、摄像摄影等技术应用等方面开展相关培训课程。

(四)教学管理

1.在举办团校前,各学院(研究院)团委、团总支须将完整的教学计划提交至校团委组织部。

2.各学院(研究院)团委、团总支须指定一名联络员(原则上应为学院团委学生副书记、研究院团总支学生副书记或学院团委、研究院团总支组织部部长),负责基础团校协调与联络工作。同时,校团委组织部也将选派工作人员与各学院团委、研究院团总支联络员对接,保证基础团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3.各学院(研究院)团委、团总支须根据课程内容,对学员进行正规笔试考核,检验学员学习情况;依据学员出勤情况、活动参与情况、笔试考核成绩等对学员进行全方位的检验,以此督促学员认真学习团校课程,达到课程学习目标。其中,2019级本科新生团支委还须参加校团委组织的培训效果测试。

4.各学院(研究院)团委、团总支须有正规严格的基础团校考勤与考核制度,对于在培训过程中出现无故缺课等严重问题的学员不予结业;设计科学合理的奖惩措施以督促学员认真参加基础团校培训。

5.各学院(研究院)团委、团总支在基础团校培训开展期间应做好相应的记录工作,积累教学经验;培训结束后,须将有关总结材料提交至校团委组织部。

(五)考评

校团委将对学院、研究院“芮+”计划2019级本科新生团支委培训课程的课程设置、组织情况、课程出勤、学习情况以及测试结果等方面进行考核。本部分的基本学时要求和考核分数标准见《附件3:基础团校2019级本科新生团支委培训课程评分细则》。考核结果将作为评选2019年基础团校“优秀组织奖”的重要参考条件。

五、工作安排

(一)各学院(研究院)团委、团总支应于10月23日(星期三)下午17:00—18:00将基础团校教学计划表(见附件1)、“芮+”计划2019级本科新生团支委培训考核人员名单(见附件2)交至校团委组织部(沙河校区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地下校团委组织部办公室,学院南路校区交至图书馆配楼校团委三层会议室),教学计划表及名单纸制版需有学院团委书记、研究院团总支书记签字。电子版命名为“XX学院基础团校教学计划”,提前发至邮箱:shahe_zuzhibu@163.com

(二)各学院(研究院)团委、团总支应将基础团校工作总结(工作总结应与教学计划内容相对应)及相关资料(组织机构设置、制度建设、教学安排、考试安排、文字图片说明、学员培训心得等)于11月27日(星期三)下午17:00—18:00交至校团委组织部(沙河校区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地下校团委组织部办公室,学院南路校区交至图书馆配楼校团委三层会议室)。电子版命名为“XX学院基础团校总结材料”,提前发至邮箱:shahe_zuzhibu@163.com

                                                                   共青团中央财经大学委员会

2019年10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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