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字[2021]33号 关于开展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表彰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中心)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的通知》(校团字[2021]17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 “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宣讲专项活动的通知》(校团字[2021]30号)工作安排,2021年暑假期间,全校青年师生积极参与,潜心实践,广泛开展实地党史学习教育,深入社会基层调研真问题,服务社会基层治理,获得了丰硕的实践成果。为固化成果,交流经验,有效提升实践育人实效,现对暑期社会实践总结表彰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项目结项

(一)评审单位:校团委

(二)面向对象

        各学院“一院一品”项目、校级立项项目、“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宣讲专项项目

(三)结项流程

        各学院(研究院、中心)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以下简称“各二级团组织”)组织上述项目填写《附件1_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立项项目结项书》,以二级团组织为单位报送至校团委。

校团委对项目结项书进行评审,未提交结项书及评审未通过的项目不予结项,院级立项项目由各二级团组织自行开展结项认定。

二、优秀实践团队评选

(一)评选单位:各二级团组织进行初评推荐,校团委进行复评与结果公示。

(二)初评推荐

        各二级团组织面向所有团队(包括未立项团队、院级立项团队、校级立项团队、“一院一品”团队、“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宣讲专项项目)开展初评推荐,须于9月28日(周二)前完成对本单位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的初评推荐和公示工作,并将有关材料报送至校团委。初评推荐流程包括:

1.收取本单位参评团队以下材料:

(1)社会实践报告

(2)《附件7_中央财经大学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实际参加实践人员情况表》(纸质版与电子版均要求附于团队实践报告第二页,与团队实践报告共同装订。团队如获奖,获奖证书名单以此情况表为准)

(3)实践照片5张(电子版,JPG或PNG格式,画质清晰,大于1Mb,内容有效)

(4)4-8分钟微纪录片(电子版,格式MP4,分辨率1920*1080)

        其中实践报告和实际参加人员情况表为必须提交项,后两项材料实践团队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提交,学院初评时可依据材料质量酌情评定。

2.组织推荐评审

        各二级团组织牵头成立包括专业教师和学生代表参与的评审小组,可参考《附件6_中央财经大学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评审细则(模板)》,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评审细则。鼓励各二级团组织以答辩方式对实践团队进行评审。

        在初评推荐中,根据各单位实际参评团队数,按照不超过参评团队总数60%的比例确定一、二、三等奖推荐数量(向下取整,不足1个的补足1个)。各二级团组织需严格按照实际参评团队数及比例实事求是地计算推荐名额,否则一经查出即取消学院暑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奖评选资格。

3.公示

        各二级团组织须于9月28日(周二)前对初评推荐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实践团队进行不少于三天的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团队即获得优秀实践团队院级一、二、三等奖。

        各二级团组织填写《附件2_中央财经大学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xx学院初评推荐汇总表》,初评推荐汇总表中从上到下按照推荐顺序排序并注明奖项。

(三)校级评审与结果公示

        经学院初评推荐后,校团委将组织专业教师与专职团干部进行校级评审,最终确定各奖项等级,开展特等奖答辩,并于全部评审工作结束后对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校级获奖情况进行公示。

三、暑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候选人推选

(一)推选单位:各二级团组织

(二)优秀个人候选人推选要求

        1.推选条件

        (1)暑假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团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在团队中表现突出,并对所在团队实践成果的形成做出突出贡献,得到团队成员一致认可和好评的个人;

        (2)暑假期间以实习、调研、参观走访等形式开展个人社会实践,并形成个人社会实践报告,报告内容丰富,有一定的社会价值,得到学院专业评审教师一致认可的个人;

        (3)暑期社会实践工作中从事宣传、组织、评比工作,乐于奉献、表现突出的个人,该类优秀个人数不得超过各二级团组织推选总名额的20%;

        (4)以上条件满足其一即可参评暑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

        2.推选程序

        (1)成立推选小组

        各二级团组织成立推选小组,由二级团组织书记牵头,学院专业教师和学生代表参与。

        (2)组织推选

        各推选小组须根据学院特点,按照不超过学院暑期社会实践实际参与人数的2%(向下取整)推选暑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候选人若干。各二级团组织须严格按照实际参与人数及比例实事求是计算候选人名额,否则一经查出即取消暑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奖评选资格。

        (3)结果公示

        各二级团组织须于9月21日(周二)前完成推荐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候选人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附件3_中央财经大学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候选人申报表》和《附件4_中央财经大学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xx学院优秀个人候选人统计表》在规定时间报送至校团委。

        (4)奖项核定

        校团委对各二级团组织报送的暑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候选人进行审核确定。

四、各二级团组织优秀组织奖评选

(一)评选单位:校团委

(二)工作总结

        工作总结可包含的内容有:

        1.前期宣传、动员、培训情况及相关资料

        2.实践活动开展情况

        3.评审阶段情况及相关资料

        4.指导教师对团队的指导情况

        5.实践过程中的安全报备工作完成情况

        6.对实践成果的总结及经验交流情况

        7.对今后社会实践组织工作的建议

        8.其他能够体现本单位社会实践组织工作的材料

(三)评选办法

        校团委依据《附件5_中央财经大学2021年优秀组织奖评分标准》,结合各二级团组织工作总结、材料报送情况、安全报备工作完成情况、新闻报送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团队结项、获奖情况等对各二级团组织暑期社会实践组织工作进行评审,并依据量化分数评选优秀组织奖。

五、各项总结评选材料提交

        各二级团组织须于9月29日(星期三)下午4:00-5:30将如下材料提交到校团委实践学术部(沙河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二层校团委办公室;学院南路校区图书馆配楼117办公室)

(一)立项项目结项材料

        《附件1_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立项项目结项书》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一院一品”项目、校级立项项目、“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宣讲专项项目)

(二)优秀团队初审推荐材料

        1.《附件2_中央财经大学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xx学院初评推荐汇总表》纸质版与电子版(按推荐顺序排序)

        2.学院初评推荐一、二、三等奖团队的实践报告纸质版(报告封面请标注推荐奖项等级,并将所有报告按推荐顺序排序)

        3.学院初评推荐一、二、三等奖团队的实践报告、实践照片5张以及4-8分钟微纪录片电子版(后两项不作为必须提交项,每个团队的文件夹请按“学院名称+奖项等级+团队名称”命名)

        注:2.3.两项均需要在实践报告第二页附“附件7”。

(三)优秀个人候选人材料

        1.《附件3_中央财经大学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候选人申报表》纸质版与电子版(电子版请按“学院名称+先进个人+姓名”命名)

        2.《附件4_中央财经大学2021年xx学院暑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候选人统计表》纸质与电子版(按推荐顺序排序)

(四)工作总结材料

        工作总结以及补充材料(纸质版与电子版)

共青团中央财经大学委员会

2021年9月6日

附件:

《附件1_中央财经大学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立项项目结项书》

《附件2_中央财经大学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xx学院初评推荐汇总表》

《附件3_中央财经大学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候选人申报表》

《附件4_中央财经大学2021年xx学院暑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候选人统计表》

《附件5_中央财经大学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奖评分标准》

《附件6_中央财经大学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评审细则(模板)》

《附件7_中央财经大学2021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实际参加实践人员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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