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字[2022]30号 关于开展中央财经大学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学生社团注册登记和新社团申请成立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部门,各学生社团:

为切实加强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学生社团育人功能,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根据《高校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和《中央财经大学学生社团建设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校团委将于近期开展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学生社团注册登记和新社团申请成立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团注册

   (一)参与对象

年审合格的在册学生社团

(二)注册时间

 2022年9月7日至9月16日

(三)注册材料

1.《中央财经大学学生社团注册登记表》(附件1)

2.《中央财经大学学生社团负责人登记表》(附件2)

3.《中央财经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信息登记表》(附件3)

4.学生社团章程

5.《中央财经大学学生社团财务信息表》(附件4)

6.《中央财经大学学生社团负责人换届申请表》(附件5,如有换届提交该表)

   (四)材料提交

社团负责人将经过分管顾问、指导老师及业务指导单位审核并签字的注册材料上交至校团委社团工作部,并将相关材料电子版于9月16日21:00前发送至社团工作部办公室公邮cufesgbgs@163.com

纸质版上交的具体时间、地点如下:

南路校区:周一至周五16:00-18:00,图配楼117

沙河校区:周一至周五17:00-21:00,东区宿舍六号楼地下029办公室。

逾期未注册的社团将进入注销程序,且不得以社团名义开展任何活动。

二、新社团成立

(一)成立条件

1.由20名以上(含20名)本校在读本科生或研究生发起成立,所有发起人均须具有正式学籍,具有开展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2.有规范的社团名称。学生社团名称应与其业务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和社会公共道德。不得使用对国家、学校、社团等公共形象和利益有所损害的名称,不得使用“首都大学生”“北京高校”“中国大学生”等未经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区域性名称。原则上企业、社会机构或个人不能冠名,如确有需要,须经学校党委批准。

3.有明确且规范合理的社团章程,章程应包括社团的名称、宗旨、主要任务、活动内容和范围、组织机构和职权范围、权利和义务、财务制度、负责人产生程序、章程修改程序、社团终止程序及其他应由章程规定的相关事项。

4.有明确的指导教师(1位及以上),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应为我校在职在岗教职工,具备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和与社团发展相关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丰富,热心公益事务,关爱学生成长。

5.有明确的业务指导单位。

(二)申请材料

(1)《中央财经大学学生社团成立筹备申请书》(附件6)

(2)学生社团章程(草案)

(3)《中央财经大学学生社团发起人登记表》(附件7)

(4)学生社团指导老师基本情况和书面意见

(三)材料提交

社团成立申请人将经过指导教师签字和业务指导单位审核盖章的申请材料于9月16日20:00前提交至校团委社团工作部,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方式与学生社团注册材料一致。

(四)注意事项

1.学生社团的机构设置由各社团自行决定,社团组成人员情况(包括学院,专业,年级,政治面貌等)须同时报校团委社团工作部和业务指导单位备案。

2.社团成立审批时间一般不超过两周,经批准筹备成立的社团,自批准筹备之日起两周内召开社团成员大会或社团成员代表大会,通过社团章程,产生正式社团负责人。大会应邀请业务指导单位负责教师和指导教师参加,并于会后向学生社团工作部登记备案学生负责人信息。

3.批准筹备成立的学生社团自批准之日起试运行一年,试运行期满后由校团委和业务指导单位共同考察社团运行情况,运行良好的社团方可正式成立。试运行社团不参与社团评优和社团评级,不可推选社团工作指导部顾问候选人。

4.未经批准成立或已经注销的学生社团不得开展任何活动。已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成员,未经学生社团集体研究授权,不得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留学生成立学生社团由学校外事部门统筹负责。

 

                                        

校团委

2022年9月7日

附件1:《中央财经大学学生社团注册登记表》

附件2:《中央财经大学学生社团负责人登记表》

附件3:《中央财经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信息登记表》

附件4:《中央财经大学学生社团财务信息登记表》

附件5:《中央财经大学学生社团负责人换届申请表》

附件6:《中央财经大学学生社团成立筹备申请书》

附件7:《中央财经大学学生社团发起人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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