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字〔2023〕44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团支部“对标定级” 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中心)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为坚持一切工作到支部,指导推动团支部加强建设、规范运行,不断提升团支部组织力,彰显其政治功能和社会功能,按照团中央、团市委工作要求,现开展我校2023年度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标定级”对象

各级团组织成立6个月及以上(2023年6月1日前成立)的团支部。

二、工作标准

各二级团组织立足于具体工作实际,对照自评表(附件1)中各项评价内容的具体指标和参考评分标准,重点评估2023年度团(总)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和组织功能发挥情况。实行百分制赋分评定,各项指标分别赋分。对应星级参考如下:

   ——五星级团支部(优秀,90分及以上),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显著,组织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好。

   ——四星级团支部(良好,80-8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较大成效,组织力有较大提升。

   ——三星级团支部(一般,70-7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短板不足,组织力有所提升。

   ——后进团支部(较差,60-69分),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存在较大差距,组织力较弱,发挥作用较差。

——软弱涣散团支部(60分以下,或存在“一票否决”指标所列情况的)。

后进团支部、软弱涣散团支部分别对应系统中的“二星级团支部”和不予定级团支部。

三、工作步骤

“对标定级”工作坚持定期集中开展,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每年第四季度集中开展一次对标定级工作。2023年度我校共青团开展“对标定级”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一)团支部对标自评

各团支部对照自评表参考标准,采取“五必评、双签字”方式,即评班子建设、评团员管理、评组织生活、评制度落实、评作用发挥,团支部书记、普通团员代表分别在自评表(附件1)上签字确认自评结果,并将自评表(附件1)和相关支撑材料提交所在学院。其中,三个直属团支部:北京学院预科生直属团支部、财经研究院直属团支部、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国际教育团支部直接将自评表(附件1)及相关支撑材料电子版需提交至校团委组织部公邮,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校团委组织部。在完成评星定级后,请团支部书记登录“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的支部账号,在“团组织管理”中的“对标定级”界面同步记录评星定级结果。

其中,被列为软弱涣散的团支部,完成整改后方能开展“对标定级”。

(二)二级团组织复核认定

各二级团组织结合各支部评议情况和日常掌握工作情况,对照团支部自评结果,完成复核认定(所辖所有团支部自评完成后,各二级团组织才能复核认定)。复核采取“三必核、两必听”的方式,即核对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数据、核验必要工作资料、核查自评结果真实度,听取团支部书记述职、听取同级党组织和团员青年意见。

各二级团组织复核团支部自评定级情况后,对通过复核的团支部自评结果予以认定,并且在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团组织管理”中的“对标定级”界面确认并记录该支部星级(注:经过上级账号确认后的支部星级则无法编辑修改)。

请各二级团组织将复核结果汇总表(附件2)、1000字左右的复核认定工作报告电子版、各支部支撑材料等文件放在一个文件夹,附件和邮件名均以“**学院+对标定级”命名,提交至校团委组织部公邮。纸质版团支部自评表(附件1)和复核工作汇总表(附件2)在加盖本单位公章后提交至校团委组织部。

以上电子版材料均于12月15日(星期五)17:00前提交至邮箱shahe_zuzhibu@163.com,纸质版材料均于12月15日(星期五)下午17:00-18:00提交至校团委组织部(沙河校区提交至大学生活动中心地下一层B110办公室,南路校区提交至图书馆配楼三层会议室)。

各二级团组织复核认定应严格掌握五星级和四星级团支部数量,五星级团支部要优中选优,一般不超过团支部总数的30%。复核结果与团支部自评结果不一致的,应向团支部反馈存在问题,予以纠正或限期整改。复核认定后及时在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中记录。其中,直属团支部由校团委直接进行认定。

(三)校团委抽查

12月22日(星期五)前,校团委结合年度工作考核,抽查“对标定级”工作情况,着重将五星级团支部比例明显过高、后进和软弱涣散团支部比例明显过低的单位作为抽查重点。

四、工作要求

1.各二级团组织应积极组织安排本单位所属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加强指导督导,坚持严肃考核。团支书是此项工作直接责任人,要主动向上级团组织汇报、接受指导,主动向团员青年公开自评定级的过程及结果。

2.各二级团组织要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工作程序,统筹星级把控,做好本单位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以此为契机发现团支部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整改。

3.各二级团组织要严格对待本次团支部“对标定级”工作,以此为契机夯实基层团组织建设。本次“对标定级”结果将与团内评优挂钩,4星级及以上团支部方具备参评“样板团支部”创建、五四红旗团支部等奖项的资格;5星级团支部方可参评“先锋杯”优秀基层团支部创建、全国五四红旗团组织等奖项。无故未部署开展“对标定级”工作的二级团组织、团支部,不得参评团内荣誉;软弱涣散团支部在整改完成之前不得参评团内荣誉。


                       共青团中央财经大学委员会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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