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字〔2024〕7号 关于开展2023年度“活力团支部”创建结项评审暨2023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 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成员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巩固拓展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成果,深化我校共青团工作改革,夯实基层团组织建设,发挥榜样示范引领作用,建设一批“抓落实、有特色、立得住”的基层团支部典型,结合我校实际和“五四表彰”工作安排,校团委现开展2023年度“活力团支部”创建结项评审暨2023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工作。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2023年度创建立项的“活力团支部”(名单见附件1)和其他表现突出的本科生、研究生团支部

二、评审标准

(一)思想建设上,引导支部团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做好宣传思想阵地建设,做好新媒体工作,不断提高“网络思政”的亲和力与针对性;根据支部特点,将共青团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工作领域与团支部活动相结合,积极开展团员思想教育和引导工作,强化品牌建设。

(二)组织运行上,明确支部职责功能,基础团务工作扎实,规范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制度。严格执行和认真开展“团员发展”和“推优入党”工作,工作细则明确,程序完整,材料完备;规范落实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和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团支委配备齐全,人数、结构合理,按时组织换届,产生程序民主、规范;创新和加强团支委建设,重视支部委员会队伍建设和团干部学习教育;全面推行班团一体化,支委会和班委会有良好的协同工作机制,能够充分发挥团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

(三)团员管理上,入团程序、团员档案管理、基础团务等工作对标规范;支部在“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中团组织、团干部、团员信息完整、管理规范,无尚需整改的团员编号,信息动态及时录入更新。

(四)组织生活上,按规定召开组织生活会,定期开展专题学习、主题团日等活动,及时在“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进行活动录入,团员参与率高,形成一定品牌;团员积极参与“青年大学习”,每期完成率突出;团员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学术科研、创新创业、文化体育等“第二课堂”活动,结合活动深入开展团员思想教育。

(五)制度落实上,认真落实上级团组织要求,正确执行团旗、团徽、团歌使用管理规定要求;认真落实“芮+”朋辈计划的相关要求,积极配合“芮+”导师开展工作,取得良好效果。

(六)作用发挥上,团支委成员联系服务团员,做好桥梁纽带,保障团员权益,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团员全部成为注册志愿者并可查验;团支部通过多种形式积极促进班风学风建设。

(七)团内评优上,支部和团员获得团内表彰、奖励,取得良好的成绩。

(八)不推荐参评情况:支部在2023年度未完成“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相关工作、“青年大学习”完成率较低或“对标定级”为4星级以下的不可推荐参评;支部中有成员曾受纪律处分者且2023年度全年尚在处分期内不可推荐参评。

三、评审程序

(一)各学院(研究院)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推荐不多于3个团支部参评,其中包括已创建立项的活力团支部(1-2个名额)和其他团支部(1个名额),若无已创建立项的活力团支部,则仅限推荐1个团支部,并在《2023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推荐一览表》(附件2)中对推荐参选的支部进行推荐排序。

(二)推荐参评的团支部应认真填写《2023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推荐表》(附件3),并按照提纲要求准备相关支撑报告(详见附件4)。

(三)各学院(研究院)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对推荐参评团支部推荐表和支撑报告进行核实后,将《2023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推荐一览表》(附件2)、《2023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推荐表》(附件3)、支撑报告(报告提纲见附件4)于3月20日(周三)下午17:00-18:00提交至校团委组织部(沙河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地下一层B110室,学院南路校区图书馆配楼三层活动室),电子版提前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公邮shahe_zuzhibu@163.com,邮件名为“学院名称+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材料”,逾期视为放弃。

(四)校团委组织部将于3月20日至3月26日期间对推荐参评支部进行团员民主测评,并对推荐参评支部的“组织运行”“团内评优”“团员评议”部分进行审核评分。其中“团内评优”主要包括2023年度获得的荣誉,加分上限为5分,具体加分标准如下:荣获北京市先进班集体(+2.5分);本支部团员曾荣获北京市三好学生(+1.5分/人),荣获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1.5分/人),首都大中专学生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负责人或先进个人(+1.5分/人),荣获中央财经大学十佳学生干部(+1分/人),中央财经大学十佳青年志愿者(+1分/人);本支部所对接的“芮+”导师荣获中央财经大学十佳“芮+”导师(+1分/人)。

(五)校团委后续将组织支部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每个支部陈述5分钟,评委提问与回答3分钟。评委将参照答辩评分细则(附件5)进行打分。各支部结合支撑报告和答辩评分细则,着重从工作开展、团员参与、组织生活、“北京共青团”线上系统管理落实情况、“青年大学习”落实完成情况、“芮+”朋辈计划工作开展落实情况、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开展情况、团内评优等方面制作答辩PPT,PPT按照“支部名称+答辩PPT”命名,发送至shahe_zuzhibu@163.com(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四、评审结果及运用

(一)支部最后得分=答辩得分(去掉最高和最低取平均分)*60%+组织运行*25%+团员评议*15%+团内评优(附加分)。按照分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序,若总分一致则根据答辩得分高低排序,若总分和答辩得分仍然一致,则依次根据组织运行得分进一步排序(研究生和本科生支部分开排序)。

(二)针对已创建立项的“活力团支部”,通过结项的“活力团支部”授予“活力团支部”称号。

(三)根据得分实际情况,产生2023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同时做好先进典型的树立推广和宣传教育工作。

(四)获评2023年度中央财经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团支书将同时授予“五四优秀团支部书记”称号。

(五)校团委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五四红旗团支部”的选树具有深刻的教育示范意义,是切实推进我校团组织基层建设和激发团支部活力的重要载体和有效手段。各学院(研究院)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要予以高度重视,确保评选表彰和榜样宣传工作有效开展。

2.严格审查,按时总结申报。申报材料要做到简洁、准确、客观、实事求是,要求内容真实、重点突出,体现工作方法、特点、成效,对拟推荐团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充分听取本单位党组织和团员青年的意见,严格标准、严把程序。


特此通知。



共青团中央财经大学委员会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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