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考纪,严考风,反作弊”——记公共管理类20-4团支部零作弊行动案例宣讲

“明考纪,严考风,反作弊”

——记公共管理类20-4团支部零作弊行动案例宣讲

20201119日下午四点,中央财经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公共管理类20-4团支部开展“芮+”计划支部期末零作弊行动线上案例宣讲会。本次宣讲会由团支书焦轩组织,“芮+”导师王鸿竹主讲,旨在引起同学们对考试作弊行为及其严重后果的重视,促进同学们树立正确的考试观,形成优良的考试作风。本次宣讲会取得了良好的宣讲效果。


图1“芮+”导师讲解


图2 团员积极参加

在宣讲过程中,“芮+”导师王鸿竹从作弊处分、作弊后果、作弊案例三个具体方面进行详细的解释和说明。

首先,“芮+”导师就作弊处分方面进行了讲解。她谈到,作弊处分分为警告处分、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和开除学籍处分。同时她强调,警告处分与严重警告是有明显区分的。未经允许携带有关书籍、笔记等资料,或者草稿纸、答题纸,或者计算器、电子辞典等辅助器具,至发卷时仍未按要求放到指定位置的作弊行为应受到警告处分;考试过程中交头接耳、传接与考试相关资料的作弊行为应受到严重警告处分。最后,“芮+”导师还着重强调了默许他人偷看自己试卷的记过处分,而这一点在学生们的普通认知中不会给予较大惩处。

接下来,在作弊后果方面,“芮+”导师分为两个层次进行讲解。她强调,作弊不仅仅会影响个人发展,也会给作弊者所在的集体抹黑。在个人层次,一旦作弊被处分,处分决定将永久性保存在人事档案中。存有污点的人事档案,在研究生招考、公务员招考、企事业单位招聘中往往受到很大影响,即很多单位通常拒绝接受这样的学生。除此之外,作弊被处分会导致学生失去学位授予资格,即使以后被撤销处分,人事档案中的处分决定也不能被抽出,而是重新再放入一份处分决定撤销的文件。在集体层次,某集体一旦有学生作弊,将取消其一切参评优秀集体、先进单位的资格。

随后,为了加深同学们对作弊行为和作弊后果的认识,“芮+”导师介绍了若干具体的作弊案例及其处分结果。她先简述了主要的作弊原因,分为三种:主观意愿的个人作弊行为、非主观意愿的个人作弊行为、传播作弊舆论导致作弊行为。由于这些原因,出现了许多具体案例:在宏观经济学补考考试中,某学生使用手机查询与考试科目有关的东西,被给予记过处分;在期末某课程考试中,某学生因替他人考试,被给予开除处分。又比如,一名同学在期末随堂考试中作弊被任课教师发现,老师出于情节考虑,没有上报学校,仅给予口头批评警告。但在9月份进行的研究生推免工作中,由于学院对有作弊行为的同学采取一票否决制,该同学不得不主动提起放弃推免的请求。再比如,某级陈某和马某两位同学在投资银行学期末考试中夹带与考试相关资料,学校给予其处分的同时,撤销了其所有学生工作职务,取消了其在大学期间的所有评奖、评优、推优保研和毕业时报考公务员等资格,并取消了其所在班级当学年评奖评优资格。这些具体案例无一例外地警示同学们:大学生作弊后果严重,不仅是个人诚信失真的问题,更联系着集体的荣誉。

最后,“芮+”导师呼吁全体团员:身为新时代的有理想、有担当的共青团员,应深刻理解贯彻党的十九大中的诚信精神,从学习出发,端正考风、严肃考纪、文明答题、诚信应考,不作弊,不助人作弊,发现作弊行为及时上报老师,以无愧共青团员的称谓,为建设更加文明诚信、更加充满生机活力、更加坚强有力的团支部贡献一份力量。

通过这次宣讲会,同学们更加清晰地明白了考试作弊的严重后果,并表示会严格遵守考场考纪考规、坚决杜绝考试作弊行为。宣讲会到此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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