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为纪念五四运动105周年,引领广大中财大青年传承五四精神,展现中财大青年挺膺担当、团结奋斗的精神风貌,校团委、学生会拟面向全体学生举办“逐梦金色年华,谱写青春之歌”第二十四届校园十佳歌手大赛。现将具体事项安排如下:
一、参加范围
全体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及留学生
二、活动主题
“逐梦金色年华,谱写青春之歌”
三、活动安排
(一)初赛
各学院(研究院)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学生会负责大赛初赛选拔。本次比赛设置个人参赛及组合参赛两种参赛形式,组合人数仅限2人,且晋级后不能变更、增减组合人员。
报名人数未满10人的学院(研究院)限推选1人晋级;报名人数大于等于10人的学院(研究院),晋级人数不超过各学院(研究院)参赛总人数的15%以内,向下取整,上限3人。组合参赛选手晋级视作占据1个晋级名额。
请各学院(研究院)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学生会于4月11日12:00前向校学生会文体部公邮cufewtb@163.com提交命名为“学院+十佳歌手大赛”的压缩包,压缩包内需包含以下内容:
(1)入选复赛的选手的详细报名表《第二十四届校园十佳歌手大赛选手报名表》 (详见附件1),并将其重命名为“学院+姓名+十佳歌手大赛”;
(2)所有入选复赛选手的汇总表《第二十四届校园十佳歌手大赛报名汇总表》(详 见附件2),并将其重命名为“学院+十佳歌手大赛”;
(3)选手个人写真照。
(二)复赛
校级复赛拟定于4月中旬开展,由校学生会负责组织,具体时间、地点、赛制另行通知。评委将根据选手表现,择优遴选16名选手(暂定)进入决赛。
(三)决赛
校级决赛拟定于4月下旬开展,由校学生会负责组织,具体时间、地点、赛制另行通知。评委将根据选手表现,现场评选出校园十佳歌手,届时将给予荣誉称号和奖杯奖状。
四、活动表彰
(一)本届十佳歌手大赛将评出 “第二十四届中财大校园十佳歌手”10名,“最具潜力奖”、“最受观众喜爱奖”若干名。
(二)组织院级初赛并取得良好成效的学院学生会,将授予“优秀组织奖”称号。具体条件如下:
1.策划组织院级初赛,提交策划案流程具体清晰;
2.开展活动宣传工作,且该比赛在院内具有一定规模与影响力;
3.推选选手至少有1名进入决赛。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有关部门准确领会开展第二十四届校园十佳歌手大赛通知,掌握相关程序和要求,对本单位参赛人员做好解释和说明工作。
(二)各学院、有关部门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选拔程序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三)各学院、有关部门务必在工作日程安排的各个阶段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相关工作。
共青团中央财经大学委员会
中央财经大学学生会
2024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