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团组织、学生会、研究生会:
根据《关于巩固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成果的若干措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和《中央财经大学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中央财经大学学生会章程》、《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会章程》等文件要求,拟定于2025年5月底召开学校第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三十一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研代会”)。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领会团十九大精神以及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精神、北京市第十五次团代会精神、北京学联十三大精神,全面总结学校第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第三十次研究生代表大会以来的学生会组织工作,牢记全心全意服务同学的根本宗旨,发挥学校联系同学的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引领全校广大同学在“财经报国 财青强国”的进程中勇于挺膺担当,铸造青春荣光!
二、主要任务
1.听取、审议中央财经大学第十六届学生会、第三十届研究生会的工作报告;
2.听取、审议中央财经大学第十七次学代会、第三十一次研代会提案工作报告;
4.选举产生中央财经大学第十七届学生委员会、第三十一届研究生委员会;
3.选举产生中央财经大学第十七届学生会主席团、第三十一届研究生会主席团。
三、代表名额分配和产生程序
(一)代表名额分配
1.本次学生代表大会拟定代表110名,研究生代表大会拟定代表73名(名额分配方式见附件1),代表的构成主要考虑代表的广泛性,兼顾政治面貌、年级、性别、民族比例。其中校、院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中的学生代表一般不超过40%。
(二)代表条件
1.具有中国国籍、中央财经大学学籍的全日制在读本科生(含预科生)、研究生;
2.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无违规违纪的相关处分经历;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能密切联系广大同学,正确代表同学利益、维护同学合法权益;能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
(三)代表产生办法
代表候选人按分配名额和上述条件,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下,经班级团支部推荐、院学生会(研究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经大会筹备工作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成为正式代表。
(四) 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1.代表的权利:通过符合学生会组织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在学代会、研代会上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享有表决权;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职权范围内以个人或者联名方式提出提案,并对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询问和监督;对学生会组织的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
2.代表的义务:积极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按时参加相关会议;认真学习,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学校治理的能力;密切联系学生,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监督学生会组织开展工作,提出改进措施和工作建议。
四、学生委员会、研究生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
(一)名额分配
学生委员会、研究生委员会委员由各单位从代表中进行提名推荐并提交大会差额选举产生。本届学生委员会拟设委员不超过20人,委员候选人26人(详见附件1)。研究生委员会拟设委员不超过20人,委员候选人26人(详见附件1)。
(二)委员候选人条件
1.须具有大会正式代表资格;
2.政治面貌应为共产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
3.委员任期为一年,任期内能够保证充分履职尽责。
(三)委员候选人产生程序
委员候选人由各单位在充分酝酿、广泛听取意见后,在当选代表中提名推选产生。上一届学生委员会、研究生委员会根据各单位推荐意见,提出中央财经大学第十七届学生委员会、第三十一届研究生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经考察后正式提名候选人,分别提交大会选举。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中央财经大学第十七届学生委员会委员、第三十一届研究生委员会委员。
五、代表及委员候选人选举结果的报批
各单位推选的代表应准确填写《代表推选情况一览表》(附件2)、《代表候选人登记表》(附件3),委员候选人应准确填写《委员候选人情况一览表》(附件4)、《委员候选人登记表》(附件5),经二级团组织审核后报所在党组织审批,通过后于5月6日(星期二)17:00前将电子版和盖章后的纸质版扫描件发送至大会筹备委员会邮箱:cufexdhydh2025@163.com。
联系人及电话:
学代会事务:张一笑 15637763936
研代会事务:王敏怡 13585531136
附件:
1.代表名额、委员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方案
2.代表推选情况一览表
3.代表候选人登记表
4.委员候选人情况一览表
5.委员候选人登记表
中央财经大学第十七次学代会、
第三十一次研代会筹备委员会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