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研究院:
根据《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字[2015]30号),按照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相关要求,现将2016 年“推免工作”(优秀学生干部专项)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名额 25名
二、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
1.信念坚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2.热爱学校工作,工作能力强,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3.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理论基础和独立进行调研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申请资格
1. 须为中共(预备)党员(截至报名日期截止前);
2. 学业成绩须列全班前 60%,学业成绩是指学生必修课和专业选修课初次考试成绩的学分加权平均分;
3. 素质评价成绩须列全班前 40% ,素质评价成绩是指学生前三年素质评价总成绩,且前三年组织管理能力单项成绩排名须列全班前30%;
班级人数以学生处审核认证的报名截止日期时在籍在册人数(含港澳台)为准。
4. 担任学生干部经历不少于一年,工作成绩突出;
5. 英语须通过国家四级水平测试不低于 425 分(含),其他外语语种另行规定。
具备上述条件的全国、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全国、北京市“三好学生”,全国、北京市“优秀共青团员”和校级“十佳学生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三、选拔程序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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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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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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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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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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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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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动员
组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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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条件并有意愿参加优干专项的同学填写《2016年优干专项报名表》(见附件1),交至学院;
2.学院须于9月14日(周一)下午16:30前将《2016年优干专项报名人员一览表》(见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交至校团委308房间,未按时交表视为放弃优干专项报名;
3.报送材料须学院相关领导签字(手写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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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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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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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初审
学院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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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按照学校有关文件,对本学院报名参加优干专项人员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初步审核;
2.各学院需以海报、班会等多种形式对通过学院初审、学院拟推荐的同学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必须包括:姓名、性别、班级、政治面貌、素质评价成绩排名、组织管理能力单项排名、学业成绩与排名、英语四六级成绩、担任学生干部经历与时间、学院联系电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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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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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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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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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月16日(周三)下午14:00点前,学院须将经公示无异议、学院签署推荐意见的《2016年优干专项报名表》(见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2016年优干专项推荐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电子版和纸质版)、报名学生的彩色一寸免冠证件照电子版(以学院-姓名命名,例如“金融学院-张三”)、证明材料原件报至校团委308室,未按时交表视为放弃优干专项选拔;
2.报送的各项材料均须学院相关领导签字(手写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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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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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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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复审
和笔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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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对学院推荐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2.组织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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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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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9月20日(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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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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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进行综合素质面试,产生拟定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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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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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0日—9月25日(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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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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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定人选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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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选拔说明
(一)推免名额包括常规名额和专项名额两部分,优干专项和支教专项可兼报。学校按照“先优干专项后支教专项”的顺序确定推免人选,两类专项兼报的,如果通过优干专项选拔,并且被确定为拟推免人选,即视为放弃支教专项的选拔;如未通过优干专项选拔,列入支教专项选拔候选人范围。
(二)确定入选优干专项后,在入学前经专项工作小组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按就业二分回省处理。由于个人原因退出的,按照学校相关政策和管理规定处理。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有关部门要准确领会优干专项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掌握相关工作程序和要求,对本单位毕业生做好解释和说明工作。
(二)各学院、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推荐程序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三)各学院、有关部门务必在工作日程安排的各个阶段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有关工作。
(四)本通知及所有附件均可在团委网站下载。
如有政策性调整,上述选拔条件和相关规定另行通知,以正式通知为准。
附件:1.2016年优干专项报名表
2.2016年优干专项报名人员一览表
3.2016年优干专项推荐情况一览表
2015年9月12日
1.2016年优干专项报名表.doc
2.2016年优干专项报名人员一览表.xls
3.2016年优干专项推荐情况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