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推免工作”(研究生支教团专项)的预通知

各有关学院、研究院:

按照团中央、教育部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的工作安排和《关于做好我校2016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字[2015]30号)要求,现将我校2016年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以下简称“支教专项”)的相关工作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招募名额

19名,其中赴西藏支教4名,非赴西藏(不含新疆)支教15,可根据实际招募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二、招募条件

(一)非赴西藏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 有丰富的志愿服务经历,具有奉献精神,本科在读期间志愿服务时数累计100个小时(含)以上 ( 须由校团委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统计和认定 )

3.素质评价成绩排名需列全班前40%,素质评价成绩是指学生前三年素质评价总成绩;

班级人数以学生处审核认证的报名截止日期时在籍在册人数(含港澳台)为准。

4.有独立进行调研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表达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有担任学生干部的经历且表现突出;

5.身心健康,意志品质坚强,有在艰苦条件下开展工作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曾荣获北京市级以上志愿服务领域荣誉称号,校级“杰出志愿者”、“优秀志愿者”称号者优先推荐。

(二)赴西藏

1.须为中共(预备)党员(截至报名日期截止前),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坚定,政治素质高;

2.有丰富的志愿服务经历,具有奉献精神,本科在读期间志愿服务时数150个小时(含)以上(须由校团委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统计和认定

3.身心健康,意志品质坚强,有在高原地区和艰苦条件下开展工作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4.有较强的组织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具备上述条件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申报:

1.本科在读期间个人荣获校级杰出志愿者优秀志愿者称号,或北京市级及以上志愿服务领域的荣誉称号;

2.本科在读期间个人作为主要负责人策划、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荣获北京市级及以上的表彰;

3.本科在读期间曾在国家级贫困地区一次性志愿服务三个月(含)以上;

4.本科在读期间曾公开发表过 3 篇及以上有关志愿服务工作研究的文章。

有在西藏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推荐。

三、招募工作安排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

1

912—914

宣传动员

组织报名

1.符合条件并有意愿参加支教专项的同学填写《2016年支教专项报名表》(见附件1),交至学院;

2.报名人员须于912日(周六)下午140017:0013(周日)上午9:00—下午17:00持《志愿服务经历和小时数认证表》(见附件3)到校团委304房间认证志愿服务经历和小时数,并将认证结果提交学院,由学院填入《2016年支教专项报名表》有关栏目;

3.学院须于914(周一)下午1630前将《2016年支教专项报名人员一览表》(见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交至校团委308房间,未按时交表视为放弃支教专项报名;

4.报送材料须经学院领导签字(手写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

914—916

资格初审院内公示

1.学院按照学校有关文件,对本学院报名参加支教专项人员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初步审核;

2.各学院需以海报、班会等多种形式对通过学院初审、学院拟推荐的同学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必须包括:姓名、性别、班级、政治面貌、素质评价成绩排名、担任学生干部经历与时间、经认证的志愿服务时数、学院联系电话等。

3

916

学院推荐

1.各学院于916日(周三)下午1400前将经公示无异议、学院签署推荐意见的①《2016年支教专项报名表》(见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②《志愿服务经历和小时数认证表》(附件3,纸质版)、③《2016年支教专项推荐情况一览表》(见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版)、④报名学生的彩色一寸免冠证件照电子版(以学院—姓名命名,例“金融学院—张三”)、⑤证明材料原件报至校团委308室,未按时交表视为放弃优支教专项选拔;

2.报送的各项材料均须学院相关领导签字(手写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4

916—918

校级复审

学校对学院推荐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5

919日—920日(暂定)

学校进行综合素质面试,产生拟定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

920—925日(暂定)

校内公示

拟定人选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四、招募工作说明

(一)推免名额包括常规名额和专项名额两类,优干专项和支教专项可兼报,学校按照先优干专项后支教专项的顺序确定推免人选。两类专项兼报的,如果通过优干专项选拔并且被确定为拟推免人选,即视为放弃支教专项的选拔;如未通过优干专项选拔,列入支教专项选拔候选人范围。

(二)同时符合赴西藏和非赴西藏支教专项条件的,可同时申报两项,学校按照先非赴西藏支教专项后赴西藏支教专项的顺序确定推免人选,两类专项兼报的,如果通过非赴西藏支教专项选拔并且被确定为拟推免人选,即视为放弃赴西藏支教专项的选拔;如未通过非赴西藏支教专项选拔,列入赴西藏支教专项选拔候选人范围。

(三)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遴选的推免生只能选择报考本校专业志愿。

五、研究生支教团的管理

(一)本届研究生支教团将由团中央派出开展为期一年的支教扶贫志愿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期间,按照西部计划志愿者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生活补贴和交通补助。

(二)支教团成员要按照教育部有关推荐免试研究生政策办理相关手续。在志愿服务期间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一年,人事关系挂靠在学校;党(团)组织关系在服务期间临时转到志愿服务所在地的党(团)支部。

(三)研究生支教团在支教期间的管理工作由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和校团委双重负责,具体工作由服务地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

(四)预备培训期和支教服务期间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按就业二分回省处理。由于个人原因退出的,按照学校相关政策和管理规定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 各学院、有关部门要准确领会支教专项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掌握相关工作程序和要求,对本单位毕业生做好解释和说明工作。

(二)各学院、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推荐程序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三)各学院、有关部门应深入了解学生的毕业意向,防止出现因学生人为原因造成的专项推免计划名额的流失。

(四)各学院、有关部门务必在工作日程安排的各个阶段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有关工作。

(五)本通知及所有附件均可在团委网站下载。

如有政策性调整,上述选拔条件和相关规定另行通知,以正式通知为准。

附件:1.2016年支教专项报名表

2.2016年支教专项报名人员一览表

3.志愿服务经历和小时数认证表

4.2016年支教专项推荐情况一览表

2015912


1.2016年支教专项报名表.doc 2.2016年支教专项报名人员一览表.xls 3.志愿服务经历和小时数认证表.xls 4.2016年支教专项推荐情况一览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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