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级新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入工作的通知

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为做好2015年本科生和研究生新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转接程序

1.新生转入团组织关系须持可证明团员身份的材料,如团员证、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团志愿书、团员身份证明材料等,方可转入团组织关系,每名团员至少需提供一种证明材料(入团申请书不能作为团员身份证明材料);

2新生团员组织关系转入手续以团总支、直属团支部为单位进行,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本项工作,要以团支部为单位填写《2015级新生团组织关系转入表》(附件1)(此表中“备注”一栏请填写每位团员的上交的证明材料明细,以简称填写。团员证简称“证”,团组织关系介绍信简称“信”,入团志愿书简称“书”,团员身份证明材料简称“材料”),并以团支部为单位收齐团员身份证明材料,如果一名团员持有多种团员身份证明材料,需全部收齐。其中,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入团志愿书、团员身份证明材料左上角须注明学号。

3.团员档案材料需按学号顺序排列叠放(一名团员的多种团员身份证明材料需整理放置在一起),以团支部为单位整理好,归置在档案袋内,上交时需在档案袋上注明学院、班级、人数。

4.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需按照《2015级新生团组织关系转入时间安排》(附件2)安排的时间,携带本单位所辖各新生支部《2015级新生团组织关系转入表》和收集整理完毕的团员身份证明材料,到团委集中办理团组织关系转接。其中沙河校区2015级本科生及研究生新生团组织关系在沙河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多功能厅分批办理(具体安排见附件2),2015级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中澳班本科生新生及部分学院南路的研究生新生院南路校区校团委会议室集中办理。

5.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应指派专人负责团关系转接工作。本单位所辖各新生支部应按照时间安排统一前往指定地点办理转接手续,办理时应有本单位团关系转接工作负责人员在场。对于各团总支下辖支部自行前来办理的,将不予受理。

二、特殊情况

1.没有团员证,但持有其他团员身份证明材料的,须在团组织关系转入同时补办团员证。补办团员证时需携带团总支书记或相关负责教师签过字的《补办团员证申请表》(附件3)、一寸相片一张(背面写明姓名、班级、学号)和团员证工本费2元。

2.团员证丢失,又无任何其他团员身份证明材料的,要回原所在学校或单位开具有关证明后,再持证明办理转接手续和补办团员证。

3.根据《团章》规定,28周岁以下共青团员加入中国共产党后应保留团籍。因此,年龄小于28周岁已加入党组织的新生共青团员本次也应进行团组织关系转接。已加入党组织的共青团员若团员证丢失,又无任何其他团员身份证明材料的,无需回原所在学校或单位开具有关证明,仅持现所在学院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即可进行团组织关系转接。

三、时间安排

办理2015级新生团组织关系转入的时间为:10月24日全天(沙河校区),10月25日上午(学院南路校区)。具体安排见《2015级新生团组织关系转入时间安排》(附件2)。

学院南路校区联系人: 李 超 010-62288115

沙河校区联系人: 周灵姗 13001141907

特此通知。

二〇一五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1:转入表.doc 附件2:时间安排.doc 附件3:补办团员证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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