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及中央领导同志对西部计划的一系列指示精神,进一步树立西部计划通过志愿服务社会化动员方式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锻炼成才、贡献力量的工作定位,深化西部计划实践育人、服务基层、推动就业、倡树新风、促进和谐等工作内涵,在全社会形成西部计划品牌的认同感和影响力,扩大团组织社会影响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功立业,按照《201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中青联发[2014]12号)》和北京西部计划项目办的要求,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我校201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选拔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题口号 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
二、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由中央财政支持的全国项目计划选派17500名左右西部计划志愿者。2014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共实施基础教育、农业科技、医疗卫生、基层青年工作、基层社会管理、服务新疆、服务西藏等7个专项。适当调整实施区域和服务专项的的实施规模,巩固服务新疆专项各项成果,加大服务西藏和中央确定的西部连片特困地区派遣力度,保持少数民族地区万人实施规模。深化研究生支教团工作和扩大基础教育专项规模,提升支教扶贫实效、深化基层青年工作专项,引导志愿者参与县乡团组织工作。强化后续人才培养,鼓励志愿者扎根西部基层。西部计划志愿者服务期为1至3年,服务协议一年一签。志愿者相应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依实际服务年限计算服务期,并在服务证书和服务鉴定表中体现。
三、招募对象 2014年我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四、经费保障
1、志愿者补贴
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同时,志愿者所在地列入国家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范围的,执行所在地科员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标准,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家庭所在地和服务地之间的实际里程发放,每年发放两次。
2、志愿者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费用
相关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投保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保费每人350元人民币。人身意外伤害、身故(含疾病身故)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住院医疗保险责任,保额30万元,疾病门诊责任,保额1万元。
3、志愿者体检费
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00元(服务西藏专项人均5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全国项目办在志愿者到岗后按照各省实际到岗人数110%一次性拨付给招募省项目办,由省项目办根据实际情况分配。
五、政策组织保障
1、政策保障
201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按照《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42号)等文件有关精神享受相关政策。
有关报考研究生和报考公务员等相关政策以人社部发[2009]42号文件为准。一是参加西部计划的,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3年内报考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二是志愿者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报考公务员等享受相关优惠政策。三是出省服务的和在本省服务的志愿者优惠政策必须保持一致。特别是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2011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中青联发[2011]12 号)中规定的基层青年工作专项扩大实施范围的河北、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中部9省。
2、组织保障
坚持以人为本,竭诚为志愿者服务,加强日常管理服务及就业服务等工作。做好西部计划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定期组织新上岗项目办工作人员培训,认真做好服务县、高校项目办年度考核等工作。加强安全健康管理和应对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建立县级项目办信息员队伍。省级项目办应完善基层项目办考评机制,强化定期考核与督导工作,原则上每500名志愿者配备1名管理员,服务县、高校项目办应指定专人负责。坚持“使用与培养并重”的原则,加强志愿者上岗培训、日常学习、国情调研、就业服务等方面的教育服务工作;发挥政策导向、事业留人、典型引导和情感因素等作用,鼓励和引导期满志愿者扎根西部基层。为期满志愿者积极提供就业岗位信息等服务,帮助和引导自主择业、流动就业。
六、工作安排
(一)报名审核
1、截止时间:2014年5月26日
2、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登陆西部计划网站(http://xibu.youth.cn)查看有关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实填写报名表并选择三个意向服务省。
(2)打印报名表。报名学生从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
(3)交表。《报名登记表》由辅导员或院团总支书记签字,并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于5月26日上午11:00前交至学院南路校区团委办公室 307。同时提交以下材料:申请书、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综合测评名次、学分绩点名次、志愿服务经历(含服务时间、地点、内容、时数、证明人)。
(4)审核。学校项目组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将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在“西部计划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二)选拔标准
1、具有志愿精神
2、学分总绩点(或学业成绩)排名在本院系同年级学生总数前70%之内
3、通过本校毕业体检和西部计划体检
4、获得毕业证书并具有真实有效居民身份证
5、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优先
6、优秀学生干部和有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
7、西部急需的农、林、水、医、师、金融、法学类专业者优先
8、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者优先
9、对于新疆和兵团紧缺的工业、城市管理、教育、卫生等专业者优先。
(三)集中培训及上岗
1、集中派遣培训
7月21日至31日,为集中报到培训时间,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培训派遣工作。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毕业证和本人身份证件,由各招募省项目办集中组织到服务省培训地报到并参加由服务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培训不得少于4天。服务省项目办应在7月10日前确定志愿者报到培训具体地点、联系方式,报全国项目办备案并抄送对口招募省项目办。
2、志愿者补招、信息确认和岗位调换
培训派遣期间,如出现入选志愿者流失,服务省项目办在本省派遣指标内,结合前期招募选拔情况进行补招。补招要严格按照相关选拔条件及体检程序执行,经培训后方可派遣。
志愿者到达服务地后,须在8月15日前登录西部计划信息系统,填写确认服务岗位、服务地联系方式、发放补助个人银行卡号等有关服务信息。
我校西部计划项目联系人:团委刘老师,联系电话:62288115
特此通知。
校 团 委
201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