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推免工作”(研究生支教团专项)的预通知
各有关学院、研究院:
按照团中央、教育部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的工作安排,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5年支教专项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请各有关单位组织有意愿报名的学生参照以下要求和程序准备材料:
一、招募名额
19名,其中赴西藏支教4名,非赴西藏(不含新疆)支教15名。
二、招募条件
(一)非赴西藏
1.须为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 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本科在读期间志愿服务时数累计85个小时(含)以上 ( 由校团委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统计和认定 ) ,热心公益事业,有奉献精神;
4.应届本科毕业生综合测评排名需列全班前30%
5.有独立进行调研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表达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曾任校、学院、班级和社团的主要学生干部;
6.符合学校准予毕业和获得学士学位的有关条件;
7.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8.身心健康,意志品质坚强,有在艰苦条件下开展工作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赴西藏
1.须为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坚定,政治素质高;
3.有丰富的志愿服务经历,具有奉献精神,本科在读期间志愿服务时数 120个小时(含)以上(由校团委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统计和认定 )
4.符合学校准予毕业和获得学士学位的有关条件;
5.有较强的组织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6.身心健康,意志品质坚强,有在高原地区和艰苦条件下开展工作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具备上述条件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申报:
1.本科在读期间个人荣获校级杰出志愿者优秀志愿者称号,或北京市级及以上志愿服务领域的荣誉称号;
2.本科在读期间个人作为主要负责人策划、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荣获北京市级及以上的表彰;
3.本科在读期间曾在国家级贫困地区一次性志愿服务三个月(含)以上;
4.本科在读期间曾公开发表过 3 篇及以上有关志愿服务工作研究的文章。
同等条件下有在西藏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考虑。
三、招募工作安排
序号
时间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
1
96
99
宣传动员
组织报名
1.符合条件并有意愿参加支教专项的同学填写《2015年支教专项报名表》(见附件1),交至学院;
2.报名人员须于97(周日)上午9:00—下午17:00前持《志愿服务经历和小时数认证表》(见附件3)到校团委304房间认证志愿服务经历和小时数,并将认证结果提交学院,由学院填入《2015年支教专项报名表》有关栏目;
3.学院须于99(周二)中午1200前将《2015年支教专项预报名人员一览表》(见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交至校团委308房间。
4.报送材料须经学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
99日—911
资格初审院内公示
1.学院按照学校有关文件,对本学院报名参加支教专项人员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初步审核;
2.各学院需通过海报、班会等多种形式对通过学院初审、学院拟推荐的同学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必须包括:姓名、性别、班级、政治面貌、综合测评排名、担任学生干部经历与时间、经认证的志愿服务时数、学院联系电话。
3
911
学院推荐
1.各学院于911日(周四)下午1400前将经公示无异议、学院签署推荐意见的《2015年支教专项报名表》(见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志愿服务经历和小时数认证表》(附件3,纸质版)和《2015年支教专项推荐情况一览表》(见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版)报至校团委308室;
2.报送的各项材料均须学院相关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4
912日—913
校级复审
学校对学院推荐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5
914日(暂定)
学校进行综合素质面试,产生拟定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
915日—
925日(暂定)
校内公示
拟定人选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四、招募工作说明
(一)推免名额包括常规名额和专项名额两部分,优干专项和支教专项可兼报,学校按照“先优干专项后支教专项”的顺序确定推免人选。两类专项兼报的,如果通过优干专项选拔并且被确定为拟推免人选,即视为放弃支教专项的选拔;如未通过优干专项选拔,列入支教专项选拔候选人范围。
(二)同时符合赴西藏和非赴西藏支教专项条件的,可同时申报两项,学校按照“先非赴西藏支教专项后赴西藏支教专项”的顺序确定推免人选,两类专项兼报的,如果通过非赴西藏支教专项选拔并且被确定为拟推免人选,即视为放弃赴西藏支教专项的选拔;如未通过非赴西藏支教专项选拔,列入赴西藏支教专项选拔候选人范围。
(三)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遴选的推免生只能选择报考本校。
五、研究生支教团的管理
(一)本届研究生支教团将由团中央派出开展为期一年的支教扶贫志愿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和交通补助。
(二)支教团成员要按照教育部有关推荐免试研究生政策办理相关手续。在支教期间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一年,人事关系挂靠在学校;党(团)组织关系在服务期间临时转到志愿服务所在地的党(团)支部。
(三)研究生支教团在支教期间的管理工作由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和校团委双重负责,具体工作由受援地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
(四)确定入选支教专项后至毕业前,未符合学校准予毕业和获得学士学位的有关条件;以及支教期间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按就业二分回省处理。由于个人原因退出的,按照学校相关政策和管理规定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 各学院、有关部门要准确领会支教专项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掌握相关工作程序和要求,对本单位毕业生做好解释和说明工作。
(二)各学院、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推荐程序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三)各学院、有关部门应深入了解学生的毕业意向,防止出现因学生人为原因造成的专项推免计划名额的流失。
(四)各学院、有关部门务必在工作日程安排的各个阶段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有关工作。
(五)本通知及所有附件均可在团委网站下载。
如有政策性调整,上述选拔条件和相关规定另行通知,以正式通知为准。
附件:1.2015年支教专项报名表
2.2015年支教专项预报名人员一览表
3.志愿服务经历和小时数认证表
4.2015年支教专项推荐情况一览表
201495

附件4.2015年支教专项推荐情况一览表.xls 附件3.志愿服务经历和小时数认证表.xls 附件2.2015年支教专项预报名人员一览表.xls 附件1.2015支教专项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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