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研究院:
按照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实施青年志愿者支教扶贫接力计划有关政策的意见》相关要求,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现将我校2012年支教保研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名额
15 名,其中赴西藏支教4名,非赴西藏(不含新疆)支教11名
二、招募条件
(一)须为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二)申请支教保研(赴西藏)须符合《中央财经大学关于赴新疆、西藏研究生支教团成员招募和管理办法》(校发〔2012〕157号)规定的条件和资格;
申请支教保研(非赴西藏)的须符合《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招募和管理办法》(校发〔2012〕158号)规定的条件和资格。
同时符合赴西藏和非赴西藏(不含新疆)支教保研条件的,可同时申报两项。
三、招募工作安排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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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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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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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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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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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9日
—
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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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动员
组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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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有关学院成立支教保研工作小组,由学院有关领导担任组长,负责本单位支教保研工作;
2.符合条件并有意愿参加支教保研的同学填写《2012年支教保研报名表》(见附件1),交至学院;
3.本学院有硕士学位点的,须申报本学院与本科一致的专业;无硕士学位点的本科专业,可在本院硕士学位点内选择申报专业;
4. 支教保研截止时间为9月21日下午17:00,学院须于9月21日下午17:00前将《2012年支教保研报名人员一览表》(见附件2)交至学校支教保研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团委303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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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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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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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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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支教保研工作小组按照学校有关文件,对本学院报名参加支教保研人员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初步审核;
2.其中,志愿服务经历和小时数由报名者个人持《志愿服务经历和小时数认证表》(见附件3)到校团委认证,并将认证结果提交学院,由学院填入《2012年支教保研报名表》有关栏目。
报名人员须于9月21日中午12:00前,持表格和有关材料到校团委306室进行志愿服务的认证(进行个人参与社会组织志愿服务认证时须提交有关书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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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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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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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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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内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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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学院需通过海报、班会等多种形式对通过学院初审、学院拟推荐的同学进行公示;
2.公示内容必须包括:姓名、性别、班级、政治面貌、综合测评排名、平均学分绩点与排名、担任学生干部经历与时间、经认证的志愿服务时数(含校内、校外)、学院联系电话和学校支教保研工作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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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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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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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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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学院于9月24日下午14:00前将经公示无异议、学院签署推荐意见的《2012年支教保研报名表》(见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志愿服务经历和小时数认证表》(附件3,纸质版)和《2012年支教保研推荐情况一览表》(见附件4,电子版和纸质版)报至校团委303室;
2.报送的各项材料均须学院保研工作小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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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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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
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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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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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支教保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学院推荐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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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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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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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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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支教保研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综合素质面试,产生拟定人选。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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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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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8日—
10月14日(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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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公示、专业复试、
体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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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定人选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2.各学院组织推免拟定人选进行专业复试。
3.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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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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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5日
后(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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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名单印发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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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公示和体检情况,学校保研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所有推免生的最终名单,印发文件。
2.优干保研和支教保研须签订有关协议书。
3.所有推免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校验码、参加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并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现场摄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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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招募工作说明
(一)保研包括“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型”两种类型,学术型推免和专业学位推免只能选其一。 “学术型”推免还包括“内推”和“外推” ,内推和外推只能选其一。 支教保研属于“学术型内推”。 学术型内推的三种类型,即直保、优干保和支教保可兼报。
(二)学校按照“先优干保后支教保”的顺序确定保研人选,如果通过优干保选拔并且被确定为拟定人选,即视为放弃支教保和直保的选拔。
(三)本学院有硕士学位点的,须申报本学院与本科一致的专业;无硕士学位点的本科专业,可在本院硕士学位点内选择申报专业。
(四)支教保研被录取后,录取类别按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即公费生)录取,除遇国家进行研究生培养费用改革。
五、研究生支教团的管理
(一)本届研究生支教团将于2013年8月底由团中央派出开展为期一年的支教扶贫志愿服务工作. 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和交通补助。
(二)支教团成员要按照教育部有关推荐免试研究生政策办理相关手续。在支教期间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一年,人事关系挂靠在学校;党(团)组织关系在服务期间临时转到志愿服务所在地的党(团)支部。
(三)研究生支教团在支教期间的管理工作由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和校团委双重负责,具体工作由受援地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
(四)确定入选支教保研后至毕业前,未符合学校准予毕业和获得学士学位的有关条件;或由于个人原因退出的;以及支教保研期间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免试推荐硕士生资格,按就业二分回省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 各学院、有关部门要准确领会支教保研工作有关文件精神,掌握相关工作程序和要求,对本单位毕业生做好解释和说明工作。
(二)各学院、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推荐程序要体现公开、公平、公正。
(三)各学院、有关部门务必在工作日程安排的各个阶段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有关工作。
(四)本通知及所有附件均可在团委网站下载。
附件:1、 2012年支教保研报名表
2 、2012年支教保研报名人员一览表
3 、志愿服务经历和小时数认证表
4 、2012年支教保研推荐情况一览表
学校支教保研工作领导小组
( 代 章)
2012 年9月19日
附件1.2012支教保研报名表.doc
附件2.2012年支教保研报名人员一览表.xls
附件3.志愿服务经历和小时数认证表.xls
附件4.2012年支教保研推荐情况一览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