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央财经大学第十二届“校园十佳歌手大赛”的通知
关于开展中央财经大学第十二届“校园十佳歌手大赛”的通知

各团总支、学生会:

十佳歌手大赛是我校传统文化活动之一,是展示中央财经大学校园文化建设的重要窗口。十佳歌手大赛在丰富广大同学课余文化生活的同时,也激发了广大同学爱校和热爱艺术、勤奋学习、努力成才的热情与动力,活跃了校园文化生活。因此,校团委决定于2012年3月12日至4月18日之间举办中央财经大学第十二届“校园十佳歌手大赛”。现通知如下:

一、面向对象 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

二、活动安排

1 、海选

(1)时间:3月16日至3月22日

(2)各学院需在3月16日19:00前将学院海选时间、地点及海选方式发至校学生会文艺部公邮(cufewenyibu10@126.com),选拔安排如有变动请及时通知校学生会(联系人:张世赫15210601285;王晓彤15117967361)。校学生会将协助各院做好海选相关工作。

(3) 请各学院在3月22日19:30-20:30将《中央财经大学第十二届“校园十佳歌手大赛”推荐表》(见附表一)交至中央财经大学沙河校区团委办公室,要求每个学院向活动主办方推荐不多于6名参赛选手或组合(注:有研究生的学院推荐的参赛选手中需至少包括1名研究生或研究生组合)。

海选结束后,校学生会将根据学院推荐参加初赛的人数分发《中央财经大学第十二届“校园十佳歌手大赛”初赛资格登记表》(见附表二)。

(4)请各学院通过文字、图像、视频等方式对海选过程做好记录,以便为本院选手以后的复赛、决赛准备相关宣传资料。

2 、初赛

(1)初赛时间:3月24日(星期六)

(2)初赛地点:中央财经大学沙河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金色大厅

(3)参赛选手:由各学院推荐选手参加。

3 、复赛

(1)复赛时间:4月6日(周五)

(2)复赛地点:中央财经大学沙河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金色大厅

(3)参赛选手:由初赛晋级选手及留学生参加。

4 、决赛

(1)决赛时间:待定

(2)决赛地点:中央财经大学学院南路校区学术会堂

(3)决赛选手:由复赛晋级选手参加。

5 、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拟评选:

“校园歌手金奖”、“校园歌手银奖”、“校园歌手铜奖”;

“校园十佳歌手”、“校园优秀歌手”;

“最佳组织奖”。

三、工作要求

1 、宣传、动员:各院团总支应在院内广泛宣传、全面动员,鼓励本学院同学积极参加本次活动。

2 、支持、引导:各院团总支应通过培训、海选等多种形式,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选拔高质量的参赛选手。

3 、积极、向上:比赛应表现当代大学生阳光的精神面貌,参赛选手所选曲目应乐观积极。大赛鼓励创新,鼓励挑战,鼓励原创。

校团委 学生会

2012 年3月12日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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