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1-2012年度首都大学、中专院校
“先锋杯”优秀团支部评选工作的预通知
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推动首都大学、中专院校共青团系统工作,在首都高校青年团员中选树典型、表彰先进、推广经验,团市委决定开展以“创先争优,青年先锋”为主题的2011-2012年度首都大学、中专院校“先锋杯”优秀团支部评选工作。现将我校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期间:
2011年1月—2011年12月
二、评选内容:
1.评选对象:2011年1月前成立的我校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团支部。
2.评选数量:14个
3.候选名额分配:金融学院、会计学院可推荐2个团支部,财政学院、税务学院、保险学院、统计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经济学院、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政府管理学院、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法学院、社会发展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外国语学院、应用数学学院、信息学院、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MBA教育中心可各推荐1个团支部。
4.评选条件:
参评的团支部应具有较强的聚力职能,做到以下几点:
(1)以思想引领聚力。能够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有效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团员意识教育,真正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团员青年积极投身“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和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建设;
(2)以组织制度聚力。坚持“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经常性地进行组织发展工作,按期收缴团费和较好地使用“两册”,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支部团员管理。支部全体成员展现出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精神风貌;
(3)以活动服务聚力。组织团员青年经常性地开展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活动,采取具体措施解决团员青年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促进团员青年全面素质的提升;
(4)曾获得校级“优秀团支部”或其他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5)团支部成员在2011年度未受校纪、团纪处分。
三、工作程序
(一)各团总支召开由团总支委员和所辖团支部书记组成的团总支委员会扩大会议,按照分配名额进行本单位推荐工作。
(二)各单位推荐候选支部由学院、研究院党总支批准并经本单位内公示无异议后,请各单位于5月16日(星期三)中午11:00前将“先锋杯”优秀团支部推荐表(附件1)、“先锋杯”优秀团支部事迹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推荐情况一览表(附件3)的纸质版、电子版材料报送校团委组织部(学院南路校区团委308室)。
(三)请各单位于5月17日(星期四)中午11:00前将各候选团支部使用的PPT展示电子版文件报送校团委组织部(沙河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二层团委办公室),并进行抽签。
(四)校团委召开评选工作会。5月18日(星期五)(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召开评选工作会,评委由团委书记班子、各学院、研究院团总支书记组成。会议评选内容包括:
1、参评团支部PPT演示,时间5分钟,演示内容可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宣传阵地建设、志愿服务、支部特色活动建设等;
2、参评团支部支部书记(或委员)接受评委提问,时间2分钟;
3、评委投票。得票数前14位的团支部作为我校候选团支部推选参评2011—2012年度北京市“先锋杯”团支部。
四、工作要求
(一)各团总支要高度重视本次评选工作,认真组织评估考核,严格履行工作程序,深入发掘基层团支部好的经验做法,树立先进典型。
(二)通过本次评选工作认真思考和总结团支部工作的形势任务和工作思路,切实起到促进基层团组织建设的作用。
特此通知。
附件:1.“先锋杯”优秀团支部推荐表
2.“先锋杯”优秀团支部事迹材料提纲
3. 推荐情况一览表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