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校沙河校区升降国旗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我校沙河校区升降国旗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增强我校师生的爱国意识,规范我校沙河校区升降国旗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和北京市教委《关于规范高等学校升降国旗制度的意见》,对做好我校沙河校区升降旗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1、 升降旗工作由校团委宣传部组织实施。团委成立校国旗班,班长由团委宣传部副部长担任,各学院成立院国旗班,负责与升降旗有关的事宜。各学院国旗班应配备擎旗手 1 名,护旗手 2 名,并在其中选择一人担任学院国旗班班长。学院国旗班班长同时入选校国旗班,校国旗班与院国旗班成员任期均为一年。

2、 学院团总支书记负责组织并参加周一举行的升旗仪式,进行国旗下讲话等爱国主义教育活动,要求全院学生参加。

二、升旗时间

1 、每周升旗工作由各学院按照校团委宣传部安排的顺序轮流负责进行。每周一举行升旗仪式,并进行爱国主义教育活动;每周除周六、日外其他时间由学院国旗班完成升降国旗工作。

2 、除寒暑假及周六、日外,应每日按时升降国旗;遇风、雨、雪等恶劣天气不升旗,升旗后突遇恶劣天气要及时降旗。

3 、若节假日包含周一,则该周不安排学院国旗班升旗,升降国旗工作由校国旗班负责。

4 、每学期考试周不举行升旗仪式,升降国旗工作由校国旗班负责。

5 、每日升降旗时间:

夏季:升旗 ——6 : 45

降旗 ——18 : 00

冬季:升旗 ——7 : 00

降旗 ——17 : 30

周一升旗仪式学院学生集合时间:

夏季: 6 : 35

冬季: 6 : 50

三、升旗仪式流程及规范

1 、出旗,全体在场师生立正站立。三名旗手于旗杆左侧立正站好,其中一人擎旗两人护旗。出旗时齐步走变正步走,然后向右拐弯登上旗台。

2 、升国旗,全体唱国歌,行注目礼。

3 、由学院老师或者学生代表进行国旗下讲话。

4 、仪式结束。参加人员退场,旗手升校旗和徽旗。

四、注意事项

1 、升旗应按照先国旗后校旗再徽旗的顺序进行,降旗按照相反顺序进行。国旗使用中间的旗杆,校旗使用东侧的旗杆,徽旗使用西侧的旗杆。

2 、升旗时,必须将国旗升至旗杆顶;降旗时,不得使国旗落地。升旗过程中爱护国旗,避免损坏。不允许升挂破损或不符合规格的国旗,不允许有倒挂国旗和升旗不到位的情况出现。

3 、各学院可利用升旗仪式开展形式活泼、内容丰富的爱国主义教育活动。

五、升旗评比

1 、团委宣传部负责各学院升旗仪式和升降旗工作的培训、考核。

2 、每年度末,团委宣传部根据检查情况对各学院和旗手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个档次,并计入“红旗团总支”评比。

六、工作要求

请各学院于 10 月 12 日前完成院国旗班成员的选拔,并将国旗班信息汇总表交至沙河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三层团委宣传部。

附件:国旗班信息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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