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中央财经大学三好学生、双优班集体和北京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在校园内倡导争优创先的风尚,促进优良校风和学风建设,引导在校学生健康成长、成才,按照团市委、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市学联联发的《关于在全市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开展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集体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学校决定于 12月 13 日 — 12 月 22日 开展校级三好学生、双优班集体和北京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侯慧君
副组长:杨运杰 蒋西河 高 杰
成 员:杨 琼 葛仁霞 孟 雪 宋立岩 于晓明 李全敏 毛 静
刘 滨 李飞霞 贺小海 包英娟 孙小莉 李 岩 姜 涛
刘晓勤 韩 兰 王德华 王 容 王俊华 樊睿琳 侯聪惠
韩小谦 李汉军 杨 静 李海峥 雷洪峰 李 健
二、评选内容
(一)评选奖项及名额
北京市三好学生14名,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 4 名,北京市先进班集体 4 个。
校级三好学生 288名,校级双优班集体 25个。
(二)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 2010 年 7 月 30 日前在校的本科生、研究生和班集体( 2010级新生和新生班级不参评)。
(三)评选期间
2009-2010 学年。
(四)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 1 — 5 。
三、名额分配办法
(一)校级双优班集体(25个)
可参评研究生人数多于 150 人的,可推荐本科生班级和研究生班级各 1 个;可参评研究生人数少于 150 人的,可推荐 1 个班级,本科生班或研究生班均可。
其中,金融学院、会计学院、法学院可推荐 2 个班级,财政学院、税务学院、保险学院、统计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经济学院、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政府管理学院、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社会发展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外国语学院、应用数学学院、信息学院、MBA 教育中心、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可各推荐 1 个班级。
(二)校级三好学生(288名)
原则上每个本科生班级可推选 1 名。上一年度荣获 “北京市先进班集体”和“北京市先锋杯优秀团支部”的班级可追加 2 个名额,荣获校级“双优班集体”、“优秀团支部” 的班级可追加 1 个名额(名额取高不累加,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 6)。
研究生按照可参评在校生数的2%推荐,不足 1 名的按照 1 名推荐。
校团委可推荐 17名,其中本科生 10 名,研究生 7名。
2010 年转专业的学生由该生转专业前所在的教学单位推荐参评。
(三)北京市先进班集体(应选 4 个,候选班级 22 个)
每个学院可推荐候选班级 1 个,推荐本科生班级或研究生班级均可。
候选班级应从曾获得校级“双优班集体”或校级“优秀团支部”的班级中推荐,也可以从本次推荐参评双优班集体的班级中推荐。
(四)北京市三好学生(应选 14 名,候选人 35名)
2007 、 2008 、 2009 级在校本科生和 2008 、 2009 级在校研究生可参评。候选人名额按照可参评本科生和研究生人数分配,其中:会计学院3 名,金融学院、商学院、法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保险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政府管理学院、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各 2 名,财政学院、经济学院、信息学院、税务学院、统计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社会发展学院、应用数学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经济与管理学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MBA 教育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防经济与管理研究院和中国人力资本与劳动经济研究中心各1名。
北京市三好学生候选人应从曾获得校级“三好学生”或校级“优秀团员”的学生中推荐,也可以从本次推荐参评校级三好学生的学生中推荐。
(五)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 4 名)
由校团委统一推荐,报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四、评选程序
(一)学院推荐
各学院成立评选工作组,由学院党总支负责人担任组长,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团总支书记和辅导员为成员,负责本学院校级三好学生、双优班集体和北京市三好学生候选人、北京市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的推荐工作。
各学院应于 12月23日 (星期四)下午 5 : 00 之前将本学院个人和集体的推荐名单 、《中央财经大学三好学生登记表》(附件 7 )、《中央财经大学双优班集体登记表》(附件 8 )、《北京市三好学生候选人推荐表》(附件 9 )和《北京市先进班集体候选班级推荐表》(附件 11 )送评选办公室(团委 310 房间)。其中,北京市三好学生候选人和北京市优秀班集体候选班级需提交申报的文字材料。申请表格内容必须控制在一页纸以内,可附加支撑材料。所有报送材料需同时提交电子版(电子邮箱:twzuzhibu09@163.com)。
团委于12月 23日 (星期四)之前确定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人选,填写《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推荐表》(附件 10 ),并提交申报的文字材料。
(二)资格审查
评选办公室对学院推荐的个人和班级进行资格审查。
(三)评 选
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于近期召开评审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评选办公室将通过资格审查的个人和班级材料提交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选。
1. 校级三好学生和双优班集体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资格审查情况,通过后即当选,不进行投票评选;
2. 北京市三好学生和北京市先进班集体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阅申报材料后,听取推荐单位推荐意见,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差额评选;
3. 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由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审阅材料后,听取推荐单位推荐意见,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等额评选。
(四)公示
评选办公室将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
(五)表彰和上报
评选经公示无异议,学校将表彰校级三好学生和双优班集体,并将北京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上报团市委。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严格把关,保证质量。各单位的评选推荐工作要在学校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进行。各单位在推荐过程中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对评选对象进行综合考察,避免片面重视学习成绩的做法。
(二)扩大宣传,以评促建。各单位要结合本次评选工作,对本单位的“双优”建设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同时要利用这次机会对学生进行一次成才标准和学习目的教育。要通过开展评选工作,表彰先进,带动后进,宣传典型,在学校树立起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典范,教育和引导全体同学德、智、体全面发展,促进优良班风、学风和校风的形成,真正达到评选的目的。
特此通知。
2010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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