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共青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团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提高团员的综合素质,推动我校共青团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校团委决定开展2014年度“优秀团支部” 和“优秀团支部书记”的评选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选期间
2014年1月——12月
二、评选内容
(一)优秀团支部
1.评选对象:
我校本科生一、二、三、四年级和研究生二、三年级团支部。
2.评选数量:58个。
3.名额分配:金融学院、会计学院、商学院团总支(含MBA团支部1个名额)各4个;财政学院、税务学院、保险学院、统计与数学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法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团总支各3个;政府管理学院、社会发展学院、信息学院、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团总支各2个;其他团总支各1个,共51个。校团委负责从6个直属团支部中推荐2个,并在新生tutor计划中推选5个一年级本科生团支部,合计58个。(若团总支所辖研究生非新生支部数超过1个,则团总支所推荐支部中原则上须至少包含1个研究生支部)
4.评选条件:
(1)团支部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能够做到坚持“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经常性地进行组织发展工作,按期收缴团费和较好的使用“两册”;
(2)能够有针对性地开展团员意识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和校风校纪教育,充分发挥团员的先锋示范作用和团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3)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团员管理和服务工作,关心团员的工作、学习、生活和实际困难,并予以具体帮助,团员数量和质量得到提升;
(4)能够组织团员青年经常性地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活动,在营造良好的学风、班风、促进团员青年成长成才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5)年度团籍注册率在95%以上;
(6)团支部成员递交入党申请书的人数占支部成员的70%以上;
(7)团支部成员在上一年度未受过校纪、团纪处分;
(8)参评的本科一年级团支部在符合以上条件的基础上,重点考察新生TUTOR工作计划实施效果,即能够通过新生TUTOR工作计划,有效提升团支部凝聚力。
(二)优秀团支部书记
1.评选对象:我校本科生一、二、三、四年级和研究生二、三年级团支部的团支部书记。
2.评选数量:58名。
3.名额分配:金融学院、会计学院、商学院团总支(含MBA团支部1个名额)各4名;财政学院、税务学院、保险学院、统计与数学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法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团总支各3名;政府管理学院、社会发展学院、信息学院、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中国公共财政与政策研究院团总支各2名;其他团总支各1名,共51名。校团委负责从6个直属团支部中推荐2名,并在新生tutor计划中推选5名一年级本科生团支书,合计58名。(若团总支所辖研究生非新生支部超过1个,则团总支所推荐支部书记中原则上须至少包含1名研究生支部书记)
4.评选条件:
(1)担任团支部书记满一学期;
(2)担任团支部书记期间,所在支部获得过校级“优秀团支部”、“首都大、中专院校‘先锋杯’团支部”等荣誉称号;
(3)本次推荐的“优秀团支部”的书记也可参评;
(4)参评的本科一年级各团支部书记,由校团委根据其在新生tutor计划中的综合表现进行择优推荐。
三、工作程序
(一)各团总支召开由团总支委员和所辖团支部书记组成的团总支委员会扩大会议,按照各奖项分配的名额进行本单位评选推荐工作;
(二)评选推荐结果报本学院(研究院)党总支批准后,在本单位公示三天;
(三)经学院内公示无异议后,请各学院于5月22日(星期五)下午4:00-5:00之间将推荐情况一览表(附件1)、优秀团支部推荐支部基本情况表(附件2)和优秀团支部书记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附件3)报送校团委组织部(沙河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地下一层办公室),在学院南路校区只有研究生的二级团组织,交至学院南路校区团委311室。所有上交的纸质版文件均须加盖学院公章。文件电子版请以学院为单位提前发送至邮箱shahe_zuzhibu@163.com;
(四)校团委召开评选工作会,评选工作会评委由团委书记班子、各团总支书记组成,会议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五)校团委将根据新生TUTOR计划工作的开展情况,对参评的本科一年级各团支部以及团支部书记进行综合评估;
(六)校团委对获奖名单予以公示。
特此通知
共青团中央财经大学委员会
二零一五年五月十四日
附件1:推荐情况一览表.doc
附件2:优秀团支部推荐支部基本情况表.doc
附件3:优秀团支部书记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