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字[2014]27号 关于2015年“推免工作”(优秀学生干部专项、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荐标准及相关情况的说明
根据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基本条件和相关要求,现对2015年“推免工作”(优秀学生干部专项、研究生支教团专项)的推荐标准及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优秀学生干部专项
(一)基本条件
1.须为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
2.信念坚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身心健康;
3.热爱学校工作,工作能力强,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4.学习成绩优良,有较强的理论基础和独立进行调研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申请资格
1. 须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2. 平均学分绩点排名须列全班前60%
3. 综合测评排名须列全班前40% ,且组织管理能力单项成绩排名须列全班前30%;
4. 担任校、院、班级、社团主要学生干部的时间不少于一年;
5. 英语须通过国家四级水平测试不低于425 分(含),其他外语语种另行规定;
6.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纪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纪录;
7.符合学校准予毕业和获得学士学位的有关条件。
具备上述条件的全国、北京市优秀学生干部,全国、北京市三好学生和校级十佳学生干部,校级优秀学生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
二、研究生支教团专项
(一)非赴西藏
1.须为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本科在读期间志愿服务时数累计85个小时(含)以上 (由校团委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统计和认定 ),热心公益事业,有奉献精神;
4.应届本科毕业生综合测评排名需列全班前30%
5.有独立进行调研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组织能力、表达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曾任校、学院、班级和社团的主要学生干部;
6.符合学校准予毕业和获得学士学位的有关条件;
7.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或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的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8.身心健康,意志品质坚强,有在艰苦条件下开展工作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二)赴西藏
1.须为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须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坚定,政治素质高;
3.有丰富的志愿服务经历,具有奉献精神,本科在读期间志愿服务时数 120个小时(含)以上(由校团委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统计和认定)
4.符合学校准予毕业和获得学士学位的有关条件;
5.有较强的组织能力、人际交往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6.身心健康,意志品质坚强,有在高原地区和艰苦条件下开展工作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具备上述条件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申报:
1.本科在读期间个人荣获校级杰出志愿者优秀志愿者称号,或北京市级及以上志愿服务领域的荣誉称号;
2.本科在读期间个人作为主要负责人策划、组织的志愿服务活动荣获北京市级及以上的表彰;
3.本科在读期间曾在国家级贫困地区一次性志愿服务三个月(含)以上;
4.本科在读期间曾公开发表过 3 篇及以上有关志愿服务工作研究的文章。
同等条件下有在西藏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经历者优先考虑。
三、选拔说明
(一)优秀学生干部专项、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荐条件中,外语水平按政策性规定属破格标准。
(二)推免名额包括常规名额和专项名额两部分,优干专项和支教专项可兼报。学校按照先优干专项后支教专项的顺序确定推免人选,两类专项兼报的,如果通过优干专项选拔,并且被确定为拟推免人选,即视为放弃支教专项的选拔;如未通过优干专项选拔,列入支教专项选拔候选人范围。
(三)支教专项同时符合非赴西藏和赴西藏条件的,可同时申报两项,学校按照先非赴西藏支教专项后赴西藏支教专项的顺序确定推免人选,两类专项兼报的,如果通过非赴西藏支教专项选拔并且被确定为拟推免人选,即视为放弃赴西藏支教专项的选拔;如未通过非赴西藏支教专项选拔,列入赴西藏支教专项选拔候选人范围。
(四)研究生支教团专项计划遴选的推免生只能选择报考本校。
(五)确定入选优干专项、支教专项后至毕业前,未符合学校准予毕业和获得学士学位的有关条件;由于个人原因退出的,按照学校相关政策和管理规定处理。
中央财经大学推免工作
优秀学生干部专项、研究生支教团专项
工作小组(团委代章)
二〇一四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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