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字(2013)19号 关于开展2013年度“我的中国梦” 主题教育活动中期评比的通知

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20134月,校团委印发了《关于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校团字〔201310号),各基层团组织积极响应,紧密围绕主题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为了评选和表彰在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基层团组织,总结经验,宣传成果,校团委决定于20136月中下旬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中期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拟评选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上半年主题教育优秀组织奖若干个。

二、评选办法

() 提交材料(613日、14日)

各团总支应将推荐活动的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13613日、14日下午4点至6点报送至校团委宣传部(沙河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团委办公室)。

申报材料包括:优秀组织奖申报表(附件1)、主题教育活动总结、微博等新媒体运营情况报告,相关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都需上交。微博运营情况报告应包括图文(如页面展示、微博互动展示)、数据资料(如粉丝数、微博数、转发数、收藏数)及相关分析等可以展示微博宣传平台建设的资料。相关活动影音资料和图片资料(每个活动限5~10张)仅需报送电子版,并按活动内容予以命名。

() 评比内容

本次主题教育活动中期评比主要从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实际效果、主题教育全媒体宣传平台建设两个方面进行综合评比。如有利用外界媒体进行活动宣传将作为附加分在初评中进行反映,并在复评时综合考虑。

1.初评。初评由校团委宣传部组织评选委员会依据初评细则(附件2),结合各申报活动的总结材料与活动现场考评记录,对各申报活动进行评审和打分。

2.复评。拟于619日(周三)召开主题教育中期评比总结大会进行复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校团委老师、校团委宣传部学生负责人以及各学院团总支副书记担任评委。复评时,各学院以PPT等宣讲的方式对申报活动进行展示。评委根据现场展示情况和复评细则(附件3)投票打分。

校团委将根据各申报活动的初评和复评情况,确定获得主题教育优秀组织奖的团总支,并进行表彰。

特此通知。

附件1:“我的中国梦”中期评比初评细则

附件2:“我的中国梦”中期评比复评细则

附件3:“我的中国梦”中期评比优秀组织奖申报表


附件1:初评细则.doc 附件2:复评细则.docx 附件3:优秀组织奖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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