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2013年4月,校团委印发了《关于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校团字〔2013〕10号),各基层团组织积极响应,紧密围绕主题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为了评选和表彰在“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基层团组织,总结经验,宣传成果,校团委决定于2013年6月中下旬开展“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中期评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拟评选“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活动上半年“主题教育优秀组织奖”若干个。
二、评选办法
(一) 提交材料(6月13日、14日)
各团总支应将推荐活动的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13年6月13日、14日下午4点至6点报送至校团委宣传部(沙河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团委办公室)。
申报材料包括:优秀组织奖申报表(附件1)、主题教育活动总结、微博等新媒体运营情况报告,相关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都需上交。微博运营情况报告应包括图文(如页面展示、微博互动展示)、数据资料(如粉丝数、微博数、转发数、收藏数)及相关分析等可以展示微博宣传平台建设的资料。相关活动影音资料和图片资料(每个活动限5~10张)仅需报送电子版,并按活动内容予以命名。
(二) 评比内容
本次主题教育活动中期评比主要从主题教育活动开展实际效果、主题教育全媒体宣传平台建设两个方面进行综合评比。如有利用外界媒体进行活动宣传将作为附加分在初评中进行反映,并在复评时综合考虑。
1.初评。初评由校团委宣传部组织评选委员会依据初评细则(附件2),结合各申报活动的总结材料与活动现场考评记录,对各申报活动进行评审和打分。
2.复评。拟于6月19日(周三)召开主题教育中期评比总结大会进行复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校团委老师、校团委宣传部学生负责人以及各学院团总支副书记担任评委。复评时,各学院以PPT等宣讲的方式对申报活动进行展示。评委根据现场展示情况和复评细则(附件3)投票打分。
校团委将根据各申报活动的初评和复评情况,确定获得“主题教育优秀组织奖”的团总支,并进行表彰。
特此通知。
附件1:“我的中国梦”中期评比初评细则
附件2:“我的中国梦”中期评比复评细则
附件3:“我的中国梦”中期评比优秀组织奖申报表
附件1:初评细则.doc
附件2:复评细则.docx
附件3:优秀组织奖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