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字〔2013〕30号 关于开展2013年基础团校培训工作的通知
校团字〔201330
关于开展2013年基础团校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团总支:
为提高我校青年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加强学生骨干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校园文化,校团委决定启动2013年基础团校培训计划。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全校各二级团组织
二、培训对象
各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各团支部、班委干部;学院管辖学生社团负责人;各学院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具有较强发展潜力的新生团员和学生骨干队伍后备力量。
三、举办时间
201310-11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范围
(一)组织机构
1.基础团校设校长一人,原则上由学院团总支书记担任,负责领导基础团校工作。
2.基础团校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各团总支组织部长担任,办公室负责团校日常管理工作。
(二)报名
1.团校学员报名采取学院、学生组织推荐和学生自荐相结合方式。
2.培养对象主要面向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各团支部、班委干部、学生社团负责人等学生组织的主要干部。没有担任社会工作的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新生团员也可自愿报名,经办公室审核同意亦可参加培训。学员要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学习成绩优良,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三)教学管理
1.二级团组织可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每期团校的内容、形式、规模、周期。在举办团校前,须将完整的教学计划和教学方案上交团委组织部。
2.二级团组织须指定一名联络员(原则上为学院团总支副书记或组织部长),校团委组织部也将选派一名工作人员,实行双联络员制,负责协调和联络工作。
3.二级团组织须有正规严格的基础团校考勤与考核制度,对于在培训过程中态度不佳、无故缺课的学员不予结业。
4.二级团组织需设计合理的奖惩措施督促学员认真参加团校培训。
5.二级团组织在团校培训期间应做好相应的记录工作。
6.二级团组织举办团校结业后,须将有关总结材料交团委组织部。
(四)考评
对在学习、工作、考试中表现突出的学员,基础团校应授予“优秀学员”荣誉称号,将其优先作为"推优入党"的考虑对象,积极向学院党组织推荐,优秀学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员人数的10%对合格完成培训的学员应颁发结业证书,作为干部考核的一个环节。
五、课程内容
基础团校要结合我校两地办学特别是沙河校区的实际情况,在课程设置上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相结合,努力扩大基础团校在广大青年团员特别是新生团员中的影响力,切实提升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与创造力。
(一)理论学习。基础团校可以重点围绕习近平总书记五四青年节 在同各界优秀青年代表座谈时的重要讲话, 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深刻领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深入学习宣传团的十七大精神,依据学员的专业背景、学院特色,通过讲座、座谈、论坛等多种形式组织理论学习,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学习团的知识,提高团学干部的政治修养和理论水平,在全校形成学习榜样先进、争做时代青年的良好氛围。
各二级团组织要在基础团校的内容设置中融入新生教育,设置相应版块。面向新生团员开展大学精神教育、团员意识教育、青年榜样教育,宣传和学习我校共青团工作的组织体系、活动形式和包括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体系、团学干部培养、榜样教育、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重点工作的内容和规则,增强新生团员的政治意识和模范意识,增进新生团员对团学工作和活动的了解。
(二)能力培养。基础团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课程创新,通过开展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素质拓展等有特色、新颖的活动,提高学员在思维、决策、协调、宣传、实际操作等方面的能力,拓展团干部的综合素质。
(三)考核检验。各院基础团校可以出勤情况、活动参与情况、考试成绩等对学员进行全方位的检验,以此督促学员认真学习团校课程,以达到提高我校青年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加强学生骨干队伍建设的目的。
六、工作安排
(一)请各二级团组织于1028日(星期一)下午330500之间将基础团校教学计划书交至团委组织部(沙河校区大学生活动地下办公室),计划后请附《基础团校教学计划表》(纸制版和电子版),计划书和计划表纸制版需有团总支书记签名。组织部将对教学计划进行审核。
(二)校团委将组织2013年基础团校教学方案审核工作会,由各二级团组织负责人(团总支书记)介绍和阐述本单位基础团校教学计划和工作方案。(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校团委组织部将按照教学计划书,安排联络员或听课小组参加部分教学活动,听课小组由团委老师,各学院团总支书记及组织部学生干部组成。
(四)请各二级团组织将工作总结及相关资料(组织机构设置、制度建设、教学计划表、考试安排、文字图片说明、学员培训心得等)于129日(星期一)下午330500之间交至团委组织部(沙河校区大学生活动地下办公室)。
(五)校团委组织部将于12月召开评审会,并通过问卷抽样调查的方式考评团校教学效果,根据各单位团校的组织状况、教学计划的制定情况、教学实施情况和教学效果进行评比和表彰,评出“优秀组织奖”若干,以促进团校培训取得实效。各团校课程设置应紧密结合团校主题,工作总结应与教学计划内容相对应,此项在评审中将予以重点考察。
评审组根据团校教学方案审核工作会表现(20%)、各团校的组织建设(10%)、制度建设(15%)、课程设置(15%)、现场听课记录(10%)、工作总结和学员心得(20%)以及教学效果考评(10%)评出优秀组织奖。
七、校团委的支持与认证
(一)支持平台:校团委将以团校办公室为平台,长期为基础团校工作提供服务和咨询。
(二)管理认证:基础团校开展的课程必须获得校团委的认证,才能发放团校结业证书。
(三)资源支持:校团委将整合校内资源和相关信息,通过团内快讯等途径及时反映各基础团校的开展状况和好的经验,以求资源和信息共享。基础团校亦可根据课程需要,在团校办公室办妥外借手续后借取相关资料供学员学习,并请及时归还。
(四)人员支持:校团委派出的联络员将与基础团校密切联系,参与基础团校的部分活动,共同参与团校建设。
(五)制度支持:基础团校工作列入学院团组织工作考评体系。对于团校培训工作规范和出色的二级团组织,校团委在期末考评时加以体现。
0一三年十月十八日

附件:教学计划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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