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各直属团支部:
为了更好地展示我校学生的社会实践成果,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营造良好的社会实践氛围,激发我校广大同学开展社会实践的积极性,全面提高我校学生社会实践水平,校团委将于近期开展2011年度中央财经大学“社会实践十杰”、“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本科生
二、评选奖项
社会实践十杰 10名
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20名
三、评选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即可申报:
1.积极参与周末、暑期及寒假社会实践和挑战杯创业方案设计大赛等实践活动;
2.在各类实践活动中表现优异,并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奖励者;
3.建立社会实践基地的主要学生负责人。
说明:申报资质审定由各二级团组织认定,校团委实践学术部核实通过。
四、评选范围
所提交材料需为2010年11月4日至2011年11月10日期间参与实践活动的证明材料和所获奖励证明。
五、评选工作小组
组长由校团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实践学术工作的团委专职干部担任;小组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实践学术部,办公室主任由校团委实践学术部负责人担任,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
六、评选程序
(一)申报(11月22日——11月30日)
申报者到团委网站(youth.cufe.edu.cn)“社会实践十杰评比”专题中下载。申报者于11月30日(星期三)17:00前将申报材料交至各团总支。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评审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如证明、证书复印件、报刊杂志复印件等)。
(二)学院初审(12月1日——12月2日)
各学院团总支于12月1日—12月2日对本学院申报者材料进行初审,对申报表、评审表中的相关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予以认证推荐,并于12月2日(星期五)15:30—17:00将整理好的申报表、评审表及相关证明材料交至校团委。所有申报者材料统一交至沙河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三层团委办公室。
(三)校团委审核(12月3日——12月11日)
校团委实践学术部于12月3日——12月11日根据申报表格填写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采取累计加分原则,按总分由高到低选取30位候选人。
(四)公示(12月12日——12月16日)
评比工作小组将所有候选者名单及排名于12月12日——12月16日在团委网站和主教大厅进行公示。如有疑问,可于每日下午15:30—17:00至校团委实践学术部(学院南路校区团委311办公室、沙河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三层团委办公室)进行咨询。
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2011年度中央财经大学“社会实践十杰”、“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评选结果。
七、奖励办法
分别授予中央财经大学“社会实践十杰”、中央财经大学“社会实践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
八、评选要求
(一)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此次评选工作积极鼓励广大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展示本单位学生的优秀社会实践成果,并利用此项评选活动树立先进,促进我校社会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按时、按质完成本单位申报人的初评工作。对于申报材料各单位要认真审核,若申报材料不属实,各单位有权取消个人申报资格;若各团总支、各直属团支部审核不属实,在年度红旗团总支评比中将酌情减分。
特此通知
二О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