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生社团: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和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校社团工作的意见》的精神,进一步做好我校的学生社团工作, 促进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发展,推动校园文化建设,校团委决定于2011年6月中旬开展学生社团评级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我校所有在册学生社团
二、评级期间
2010年9月——2011年6月
三、评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团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学生社团工作的校团委副书记担任,组员由我校第四届学生社团理事会和社团工作部成员组成。
四、评选程序
(一)学生社团自评
各学生社团对照《学生社团评级评分标准》(附件1),做好本社团自评工作,将各项分数对应填入《2010-2011学年中央财经大学学生社团评级评分表》(附件2)中,于2011年6月13日,下午4:00至5:30,将《评分表》及相关材料交至沙河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三层校团委社团工作部值班处,学院南路校区学生社团可将相关材料交至学院南路校区团委社团工作部(311室);并将《评分表》及相关材料电子版于6月13日下午5:00前发至cufeshetuanpj@126.com,邮件名称为“社团名称+2011评级”。
(二)评级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评级工作小组根据《评分标准》、社团上交的证明材料以及社团工作部记录在案的社团工作情况对各社团自评打分情况进行审核。
(三)结果公示
评级工作领导小组将评级结果于6月中下旬进行公示,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于公示期间每天下午4:00—5:30到校团委社团工作部(学院南路校区团委311室,沙河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三层社团工作部值班处)反映相关情况和问题。
经公示无异议后,公布2010-2011学年中央财经大学“A类”“B类”“C类”学生社团评级结果。
五、工作要求
(一)各学生社团要充分利用此次社团评级工作积极开展工作总结,开拓工作思路,建设工作队伍,并利用此次评级工作树立先进,促进我校学生社团工作蓬勃发展。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客观、公正完成本单位自评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若学生社团报送材料不属实,评级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其酌情减分降级。
特此通知
二О一一年六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