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字〔2010〕47号
关于开展“人文科技绿色”主题教育活动
总结评比工作的通知
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2010年9月,校团委印发了《关于继续开展“人文科技绿色”主题教育活动的补充通知》(校团字〔2010〕35号),各基层团组织积极响应,紧密围绕主题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为评选和表彰在“人文科技绿色”主题教育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主题团日活动、优秀主题教育活动和优秀基层团组织,总结经验,宣传成果,校团委决定于2010年12月3日至12月15日开展“人文 科技 绿色”主题教育活动评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
拟评选“人文科技绿色”主题教育活动“优秀主题团日活动奖”、“优秀主题教育活动奖”和“优秀组织奖”。
其中,“优秀主题团日活动奖”应由以团支部为单位开展的主题团日活动申报参评;“优秀主题教育活动奖”应由以团总支为单位或团总支、团支部之间联合开展的主题教育活动申报参评;“优秀组织奖”由校团委根据各团总支及所辖各支部全年各项活动开展的情况综合评定。
二、评选办法
(一)学院推荐(11月25日—12月2日)
各团总支负责推荐本单位候选项目,每个团总支最多可推荐“优秀主题团日活动” 1-2个和“优秀主题教育活动”1个。
“优秀主题团日活动”各团总支至少推荐申报1个,“优秀主题教育活动”可根据团总支活动开展情况决定是否申报。上学期已申报中期评选的项目不得在年度评选中重复申报。
(二)提交材料(12月3日)
各团总支应将推荐项目的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于12月3日(星期五)下午5点前,报送至校团委宣传部(沙河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团委办公室)。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附件1)、申报参评的活动总结(3000字以内)和团总支年度主题教育活动总结的纸质版和电子版。
(三)评选程序
1.初评。初评由校团委宣传部主题教育活动小组依据初评评分细则(附件2)和各活动的现场考评记录进行,结合各申报项目的总结,对各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和打分,确定进入复评的项目。
校团委宣传部主题教育活动小组将于12月8日(星期三)通知各项目负责人初评结果。
2.复评。拟于12月15日(星期三)下午进行复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复评时,各项目负责人以PPT宣讲的方式对申报项目进行展示,时间4分钟。评委根据现场展示情况和复评评分细则打分。
校团委将根据各申报项目的初评和复评情况,确定“人文科技绿色”主题教育活动的“优秀主题团日活动”、“优秀主题教育活动”和“优秀组织奖”。
特此通知。
附件:
1.“人文科技绿色”主题教育活动“优秀主题团日活动”和“优秀主题教育活动”申报表
2.“人文科技绿色”主题教育活动“优秀主题团日活动”和“优秀主题教育活动”初评细则
二О一О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