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字〔2010〕54号
关于开展2011年寒假社会实践的通知
各团总支:
为响应团中央、团市委关于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推动我校社会实践活动的全面深入有序开展,鼓励和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关注国家发展,参与家乡建设,了解就业形式,积极开展社会实践并提高在实践中学习的能力,校团委决定于2011年1月到2月开展以“心系祖国·聚焦成长·奉献青春”为主题的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践主题
“心系祖国·聚焦成长·奉献青春”
(一)以“心系祖国谋发展”为主题的实践活动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在这五年中,面对国内外环境的复杂多变,我国仍保持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态势,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均有显著提高。在总结“十一五”建设取得的各项成就的同时, 我国又对即将到来的“十二五”时期的经济发展提出了新的规划和要求。鼓励同学们在返乡期间,通过参观考察、寻访座谈、宣传倡议等方式,开展“十一五”成果调研,探寻“十一五”期间我国各项事业的发展历程,了解这五年以来我国在经济社会领域取得的重大成就,总结地方发展过程中出现的经验教训,并认真研读中共中央关于“十二五”规划的建议,把握其主旨和内涵,以当代大学生独特的视角和理念展望“十二五”建设,为家乡的发展建言献策,以实际行动参与到祖国的建设中去。
(二)以“聚焦成长思未来”为主题的实践活动
08年金融危机以来,我国的就业形势受到了持续冲击。其中,大学生就业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离开校园、走入社会是每一名大学生成长的必由之路,尽早走入社会、体验职场,可以帮助大学生了解社会需要及自身不足,从而有针对性的培养自身能力。鼓励广大同学走向社会、深入企业,通过参观调研、访问实习、挂职体验等形式,深入了解行业发展前景,了解青年学生创业就业现状,在实践中经受砺炼,不断提升自身素质,培养生存技能,树立创业就业信心,并结合自身特点,开展合理的职业生涯规划,为今后走出校园、步入社会打下坚实基础。
(三)以“奉献青春担责任”为主题的实践活动
新一代大学生作为受过良好教育和有着较高素养的青年群体,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中坚力量,担负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大历史使命。美好的时代为我们提供了成长的沃土,青年大学生也应以饱满的热情和真挚的情谊贡献祖国、回报社会。鼓励广大同学积极行动,加入到城市环保志愿者、城市秩序志愿者、社会福利事业志愿者和支农支教志愿者的行列之中,通过爱心援助、公益募集、知识输出、义务劳动等方式,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自己的力量,展现出当代大学生的奉献精神和社会责任感,用青春拥抱时代,让青春在奉献中绽放光彩。
(四)根据学院情况制定本学院实践主题,充分利用各学院实践基地优势,开展与学生专业相关的寒假实习实践活动,在充实学生寒假生活的同时提高专业素养,培养实践能力。
二、实践时间
2011年1月17日至2月20日
三、活动形式和参加对象
本次活动形式为个人社会实践,不组建实践团队开展实践活动,份力量建设级教活动为、过、调研城市实践活动中去。我校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均可参加。
各二级团组织应针对“心系祖国·聚焦成长·奉献青春”这一主题,结合当前社会热点问题,根据本学院专业特色和学生特点,通过海报、专题报告、交流会、讲座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动员活动。
参加社会实践的同学根据本学院的安排和要求,于寒假期间(1月17日——2月20日)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根据实践调查结果撰写实践报告。本次社会实践活动形式、内容不限。
各二级团组织须在开学两周内(2月21日——3月6日)收取本学院学生的寒假社会实践报告,并组织成立评审小组,按照校团委关于寒假社会实践报告评审的相关要求进行评选。
1. 评选优秀
由教师和研究生组成5-7人的初评小组(至少两名教师),按照不超过本学院上交的实践报告份数15%的比例初选出优秀作品;由专业教师3-5人组成复评小组,按照不超过本学院上交的实践报告份数10%的比例评出优秀寒假社会实践报告(须有评委签字)。其中一等奖2%,二等奖3%,三等奖5%。
2. 评比公示
各学院须在评比结束后将评比结果公示三天,公示需于3月9日前结束,公示无异议,由党总支签章,交校团委审定。
3. 宣传交流
寒假社会实践评比结束后,各学院须召开本单位寒假社会实践交流会,展示实践成果,交流实践心得,总结实践经验。
各二级团组织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撰写本单位寒假社会实践总结材料,并于3月11日15:30—17:00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统一交至沙河校区团委实践学术部(大学生活动中心二层)。总结材料内容应包括:
1. 本单位推荐的优秀社会实践报告情况,包括:
(1)优秀实践报告统计表(见附件1)纸质材料及电子版,其中纸质材料须经学院党总支签章;
(2)优秀社会实践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
2. 总结报告内容包括:本单位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主要开展情况及特色;对今后社会实践活动发展设想和展望;对校团委关于社会实践活动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附图片、DV等材料)。
3. 本单位评审情况说明,包括:评审标准、评审流程、评审人员、评审结果、公示情况等。
校团委将根据各二级团组织活动开展情况和推荐作品质量对各二级团组织的组织工作进行评比,评选寒假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奖”。具体评定办法参照《2011年寒假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奖评分细则》(见附件2)
附件:1. 优秀寒假社会实践报告统计表
2. 寒假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奖评定细则
3.中央财经大学社会实践报告写作格式细则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