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共青团的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团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提高团员的综合素质,推动我校共青团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校团委决定于2011年3月开展2010年度“优秀团支部”和“优秀团支部书记”的评选活动。具体事宜如下:
一、评选期间
2010年1月——12月
二、评选内容
(一)优秀团支部
1、评选对象:
我校本科二、三、四年级和研究生二、三年级团支部
2、评选数量:46个
3、名额分配:金融学院、会计学院团总支各4个;保险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法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团总支各3个;财政学院、税务学院、经济学院、信息学院、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团总支各2个;其他团总支各1个,共45个。校团委负责从4个直属团支部中推荐1个,合计46个。
4、评选条件
(1)团支部组织健全,制度完善,能够做到坚持“三会两制一课”制度,经常性地进行组织发展工作,按期收缴团费和较好的使用“两册”。
(2)能够有效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有针对性地开展团员意识教育,真正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成为班级中的政治、思想核心。
(3)能够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团员管理和服务工作,关心团员的工作、学习、生活和实际困难,采取具体措施予以帮助,不断扩大团员数量。
(4)能够组织团员青年经常性地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活动,在营造良好的学风、班风、促进团员青年成长成才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5)年度团籍注册率在95%以上;
(6)团支部成员递交入党申请书人占支部成员的70%以上;
(7)团支部成员在上一年度未受过校纪、团纪处分。
(二)优秀团支部书记
1、评选对象:我校本科二、三、四年级和研究生二、三年级团支部的团支部书记
2、评选数量:46名
3、名额分配:金融学院、会计学院团总支各4名;保险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学院、法学院、文化与传媒学院团总支各3名;财政学院、税务学院、经济学院、信息学院、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团总支各2名;其他团总支各1名,共45名。校团委负责从4个直属团支部中推荐1个,合计46名。
4、评选条件:
(1)担任团支部书记满一学期;
(2)担任团支部书记期间,所在支部获得过校级“优秀团支部”、“标兵团支部”和“北京市先锋杯团支部”等荣誉称号。
(3)本次推荐的“优秀团支部”的书记也可参评。
三、工作程序
(一)各团总支召开由团总支委员和所辖团支部书记组成的团总支委员会扩大会议,按照各奖项分配的名额进行本单位评选推荐工作。
(二)评选推荐结果报本学院(研究院)党总支批准后,在本单位内公示三天。
(三)经学院内公示无异议后,于3月28日(星期一)下午5:00前将推荐情况一览表(附件1)、优秀团支部推荐支部基本情况表(附件2)和优秀团支部书记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附件3)报校团委组织部(学院南路校区团委310房间)。文件电子版请以学院为单位提前发送至邮箱twzuzhibu09@163.com。
(四)校团委召开评选工作会。
评选工作会评委由团委书记班子、各团总支书记组成,会议具体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
(五)校团委对获奖名单予以公示。
特此通知。
二О一一年三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