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36号关于开展2010年基础团校培训工作的通知

校团字 [2010] 36号

关于开展2010年基础团校培训工作的通知

各团总支:
提高我校青年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加强学生骨干队伍建设,提升基层团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营造健康、文明、和谐的校园文化,校团委决定启动2010年基础团校培训计划。现将有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举办单位
全校各二级团组织
二、培训对象
各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干部;各团支部、班委干部;学院管辖学生社团负责人;各学院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
三、举办时间
2010年10月-11月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范围
(一)组织机构
1.基础团校设校长一人,原则上由学院团总支书记担任,负责领导基础团校工作。
2.基础团校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各团总支组织部长担任,办公室负责团校日常管理工作。
(二)报 名
1.团校学员报名采取学院、学生组织推荐和学生自荐相结合方式。
2.培养对象主要面向学院团总支、学生会、各团支部、班委干部、学生社团负责人等学生组织的主要干部。没有担任社会工作的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也可自愿报名,经办公室审核同意亦可参加培训。学员要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学习成绩优良,有一定的工作能力。
(三)教学管理
1.二级团组织可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确定每期团校的内容、形式、规模、周期。在举办团校前,须将完整的教学计划上交团委组织部。
2.二级团组织须指定一名联络员(原则上为学院团总支副书记或组织部长),校团委组织部也将选派一名工作人员,实行双联络员制,负责协调和联络工作。
3.二级团组织须有正规严格的基础团校考勤与考核制度,对于在培训过程中态度不佳、无故缺课的学员不予结业。
4.二级团组织需设计合理的奖惩措施督促学员认真参加团校培训;
5.二级团组织在团校培训期间应做好相应的记录工作;
6.二级团组织举办的团校结业后,须将有关总结材料交团委组织部;
(四)考 评
对在学习、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学员,基础团校应授予“优秀学员”荣誉称号,将其优先作为"推优入党"的考虑对象,积极向学院党组织推荐,优秀学员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学员人数的10%;对合格完成培训的学员应颁发结业证书,作为干部考核的一个环节。
五、课程内容
基础团校要结合我校两地办学特别是沙河校区的实际情况,在课程设置上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的相结合,努力扩大基础团校在广大青年团员特别是新生团员中的影响力,切实提升共青团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与创造力
(一)理论学习。基础团校可以围绕党建带团建工作,结合“创先争优”活动,依据学员的专业背景、学院特色,通过讲座、座谈、论坛等多种形式组织理论学习,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围绕中心工作、立足本职岗位争当先进、争创优秀,在全校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的良好氛围。
(二)能力培养。基础团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课程创新,通过开展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素质拓展等有特色、新颖的活动,提高学员在思维、决策、协调、宣传、实际操作等方面的能力,拓展团干部的综合素质。
(三)精品课程建设。要设计一门在内容和形式上突出自身特色,围绕学生干部全面成长成才的课程。在上交的教学计划中对该课程进行详细介绍,并预留名额供其他团校的学员旁听,以加强基层交流,丰富课程内容,扩大团校影响。
六、工作安排
(一)请各二级团组织于1020(星期三)下午3:30—5:30之间将基础团校教学计划书交至团委组织部(学院南路校区团委310或沙河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2层),计划后请附《基础团校教学计划表》(纸制版和电子版),计划书和计划表纸制版需有团总支书记签名。组织部将对教学计划进行审核,整理后发布于网上,供各二级团校交流参考。若有学院开设相似课程,可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团委中介达成合办意向,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二)校团委组织部将按照教学计划书,安排联络员或听课小组参加部分教学活动,听课小组由团委老师,各学院团总支书记及组织部学生干部组成。
(三)请各二级团组织将工作总结及相关资料(组织机构设置、制度建设、教学计划表、文字图片说明、学员培训心得等)于11月24日(星期三)下午330530之间交至团委组织部(学院南路校区团委310或沙河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2层)
(四)校团委组织部将于12月召开评审会,根据各单位团校的组织状况、教学计划的制定情况及教学实施情况进行评比和表彰,评出“精品课程奖”和“优秀组织奖”若干,以鼓励基础团校的健康发展。
精品课程奖:联络员对参加该课程学员的抽样调研,听取学员对该课程的评价(占30%);团委听课小组评分(占20%);评审会上的宣讲展示(占50%)。
优秀组织奖:评审组根据各团校的组织建设(10%)、制度建设(20%)、课程设置(20%)、现场听课记录(10%)、工作总结(30%)以及学员心得(10%)评出优秀组织奖。
七、校团委的支持与认证
(一)支持平台:校团委将以团校办公室为平台,长期为基础团校工作提供服务和咨询。
(二)管理认证:基础团校开展的课程必须获得校团委的认证,才能发放团校结业证书。
(三)资源支持:校团委将整合校内资源和相关信息,通过“网上团校”、团内快讯等途径及时反映各基础团校的开展状况和好的经验,以求资源和信息共享。基础团校亦可根据课程需要,在团校办公室办妥外借手续后借取相关资料供学员学习,并请及时归还。
(四)人员支持:校团委派出的联络员将与基础团校密切联系,参与基础团校的部分活动,共同参与团校建设。
(五)制度支持:基础团校工作列入学院团组织工作考评体系。对于团校培训工作规范和出色的二级团组织,校团委在期末考评时加以体现。
附件:基础团校教学计划书
二О一О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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