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团字[2020]26号 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线上团员教育评议和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团员教育评议和团费收缴是团的组织生活与基础团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考察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尤其是基层团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显著标志。认真做好团员教育评议和团费收缴工作,是密切团员与团组织的联系,增强广大团员的团员意识与组织意识,切实加强团的组织建设的重要手段之一。现将2020年上半年线上团员教育评议和团费收缴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安排  

 

团员教育评议对象为全体团员(除毕业班团员)。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应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可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  

 

团员教育评议采取学习教育、自我评价和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支部按照《实施细则》第五章团员教育评议制度的相关要求,召开线上支部大会,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具体形式由各支部商定。支部大会到会的团员应当超过应到会团员数的三分之二,评议方为有效。团员人数较多的支部,可先由支部内各团小组会议开展评议并提出初步评议意见后,提交支部大会研究确定。  

 

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的具体流程如下:  

 

1.召开支部大会或团小组会议,每名团员根据学习教育和自我评价情况进行会议发言;通过团小组会议开展评议的支部,可由团小组组长向支部大会汇报团员学习教育和自我评价情况。  

 

2.支部大会其他团员对评议对象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3.+”导师的本科一年级团支部,+”导师须参加支部大会,并对评议情况进行点评,对评议结果提出意见;  

 

4.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有+”导师的本科一年级团支部,+”导师须参加支部委员会会议),综合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导师意见,结合团员日常表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上级团组织批准,并填写《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表》(附件1)。(“芮+”导师、团支部书记、学院团委书记签名可电子版或拍照扫描)  

 

5.各支部需填写《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表》(附件1),并以学院团委/团总支、直属团支部为单位于624日(周三)14:00-17:00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shahe_zuzhibu@163.com)。  

 

团员评议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主要条件及主要表现参考《实施细则》。其中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加评议团员人数的30%以内。评议等次应作为推优入党和各项团内评奖评优的基本依据。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依照团员教育评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团费收缴工作安排  

 

1.全体共青团员均应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缴纳团费。本科生、研究生团员需缴纳2020年上半年共6个月团费,每人总计1.2;

 

2.团费收缴须严格依据各二级团组织上报的团员统计数据,务必确保缴纳团费的准确性。在团费上缴时须同时报送本单位团费收缴电子版说明(附件2;(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扫描件或照片)  

 

3.各二级团组织在工作中要严肃团的纪律,对于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团费的团员,应按有关规定严格处理;

 

4.请各二级团组织自行组织开展线上团费收缴工作,于2020624日(周三)下午1400—1700,按规定将本单位团费交至校团委,并将团费收缴说明(附件2)统一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shahe_zuzhibu@163.com)。  

 

5.此次缴纳团费工作包含2020届毕业生团员。  

 

校团委将对各单位团员教育评议和团费收缴工作情况进行统计、核查,作为共青团系统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  

 

特此通知。  

 

 

附件:1.《团支部团员教育评议表》  

 

2. 团费收缴说明  

 

 

共青团中央财经大学委员会

 

202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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