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院)团委/团总支:
为保障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校团委于2020年7月7日印发了《关于开展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的通知》(校团字[2020]33号),现对暑期社会实践后期总结和评优工作做以下补充说明:
一、各学院(研究院)推选暑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候选人、撰写工作总结
(一)推选单位
各学院(研究院)团委/团总支
(二)工作要求
1.各学院(研究院)于9月22日前完成对本院暑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候选人的推选和公示工作,并将有关材料报送校团委。暑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候选人推选条件如下:
(1)在暑假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团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在团队中表现突出,并对所在团队实践成果的形成做出突出贡献,得到团队成员一致认可和好评的个人;
(2)在暑假期间以实习、调研、参观走访等形式开展个人社会实践,并形成个人社会实践报告,报告内容丰富,有一定的社会价值,得到学院专业评审教师一致认可的个人;
(3)在暑期社会实践工作中从事宣传、组织、评比工作,乐于奉献、表现突出的个人,该类优秀个人数不得超过各学院总名额的20%。
(4)以上条件满足其一即可参评暑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
2.推选程序
(1)成立推选小组:各学院(研究院)组织成立推选小组,由学院(研究院)团委书记/团总支书记牵头,学院专业教师和学生代表参与。
(2)组织推选:各推选小组须于9月22日前根据学院特点,按照不超过暑期社会实践实际参与人数(即提交团队或个人社会实践报告人数)的2%推选暑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候选人若干。各学院需严格按照实际人数及比例实事求是地计算候选人名额,否则一经查出即取消学院暑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奖评选资格。
(3)公示:各学院须于9月20日-22日对学院推荐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中央财经大学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候选人申报表和统计表报送校团委。
(4)评审:校团委对各学院报送的暑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候选人进行差额评审。
3.各学院须于9月23日(星期三)下午4:00-5:30将以下材料报送校团委实践学术部(沙河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二层校团委办公室;学院南路校区图书馆配楼119办公室)。
(1)暑期社会实践组织工作总结(纸质、电子版):
内容包括:
a.前期宣传、动员、培训情况及相关资料
b.实践活动开展情况
c.评审阶段情况及相关资料
d. 指导教师对团队的指导情况
e. 实践过程中的安全报备工作完成情况
f.对实践成果的总结及经验交流情况
g.对今后社会实践组织工作的建议
h.其他能够体现学院社会实践组织工作的材料
注:相关材料指文字记录、图片、DV等。
(2)中央财经大学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候选人申报表(见附件1,纸质、电子版)
(3)中央财经大学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优秀个人候选人统计表(见附件2,纸质、电子版)
二、评选优秀实践团队
(一)评选单位:校团委牵头,评审小组评选
(二)材料报送:请各学院(研究院)于9月23日(星期三)下午4:00—5:30将优秀实践团队参评材料报送校团委实践学术部(沙河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二层校团委办公室;学院南路校区图书馆配楼119办公室)。
1.参评团队暑假社会实践总结报告(纸质、电子版)。
注:立项团队必须提交报告,同时鼓励未立项团队提交报告,参与优秀实践团队评选;跨学院组建的实践团队,总结报告请交至领队所在学院。
2.参评团队《中央财经大学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实际参加实践人员情况表》(附件3,要求附于团队实践报告第二页,与团队实践报告共同装订)。请各团队务必认真填写《中央财经大学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团队实际参加实践人员情况表》,团队实际参与成员以此为准。
3.队旗(立项团队及个人)
(三)评选方式:
1.初评(9月下旬)
校团委将组建评审小组,依据《中央财经大学2020年暑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评审细则》(见附件4)对参评的全部作品(包括立项团队和未立项团队)按照统一标准进行初评。
2. 答辩(10月上旬)
所有通过初评的团队都将进行线下答辩。校团委组建评审小组,对各团队的答辩情况进行打分,并根据答辩情况及报告质量确定一、二、三等奖的奖项等级以及立项项目的经费报销额度。有关答辩具体事项后续将进行通知。
注:未通过初评的立项团队不予结项和经费报销。
三、评选优秀组织奖
(一)评选单位:校团委
(二)评选方法:校团委依据《中央财经大学2020年优秀组织奖评分标准》(见附件5)对各学院暑期社会实践组织工作进行打分,并依据分数评出优秀组织奖。
特此通知
校团委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