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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字[2017]34号 关于授予付思慧等440名同学2016-2017学年“校级标兵三好学生”、“校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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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部门:

经各学院(含研究院、中心)、校团委推荐,校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决定授予付思慧等21名同学2016-2017学年“校级标兵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见附件1),授予景香晨等419名同学2016-2017学年“校级三好学生”荣誉称号(见附件2),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