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部门:
经各学院(含研究院、中心)、团委推荐,校学生评优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决定授予2015级资产评估班等17个班级2016-2017学年校级“校级示范班集体”荣誉称号(见附件1),授予2015级资产评估班等43个班级2016-2017学年“校级双优班集体”荣誉称号(见附件2),特此通知。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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