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4号关于开展2009-2010学年“标兵团干部”、“优秀团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为加强我校专职团干部的交流与学习,总结工作,表彰先进,更好地建设一支有较高政治素养、扎实理论基础、战略思维视野、过硬工作作风和娴熟的业务技能的共青团干部队伍,团委决定于20106月开展20092010学年“标兵团干部”、“优秀团干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机构
学校成立20092010学年“标兵团干部”、“优秀团干部”评选工作组,负责评选的组织工作。评选工作组成员如下:
长:侯慧君(校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员:组织部相关负责人
人事处相关负责人
学生工作部相关负责人
高杰(校团委书记)
雷洪峰(校团委副书记)
全体专职团干部
学生代表(每学院一名)
二、 评选名额:
拟评选“标兵团干部”3名,“优秀团干部”6
三、评选对象
20097月—20106月间,在岗履职的专职共青团干部。
其中所在团总支获得2009年度“红旗团总支”的专职团干部可参评“标兵团干部”,其他专职团干部可参评“优秀团干部”。
评选程序
个人申报
1、撰写个人述职报告(申报材料),全面回顾和总结20097月—20106月间在共青团岗位上的履职情况,述职报告(申报材料)不少于3000字,主要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情况,对团干部岗位的认识、过去一年共青团工作的主要思路和做法、主要成绩和特色、主要经验和不足、对未来共青团工作思考和设想、共青团工作感想等。
2、填写《中央财经大学20092010学年“标兵团干部”、“优秀团干部”申报表》(见附件)。
3、符合条件的专职团干部原则上均应进行20092010学年述职总结并申报相应奖项。
述职评选
初定于621日(星期一)下午召开述职评选会。各奖项申报者进行个人述职宣讲。述职宣讲可使用PPT,时间不超过5分钟;述职结束后评委可根据需要进行提问,时间不超过5分钟。
五、表彰奖励
1、在评选中的票数列前3位的,授予“标兵团干部”称号,颁发荣誉证书,每人奖励1000元;
2、在评选中的票数列第49位的,授予“优秀团干部”称号,颁发荣誉证书,每人奖励500元;
全体专职团干部须于618日(星期五)下午1500之前,将本人述职报告、《申报表》交至评选办公室(校团委310室)。
特此通知。
附件:中央财经大学2009-2010学年“标兵团干部”、“优秀团干部”申报表
二〇一〇年六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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