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号 关于开展2011年社会实践基地注册认证工作的通知
各团总支:
为加强我校实践教育长效机制建设,全面提高实践育人活动的质量和效果,实现社会实践基地的规范化、制度化和长效化发展,校团委决定开展2011年社会实践基地注册认证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证对象
我校各学院于20114月以前建立并持续运行至今的社会实践基地均在认证范围之内。校团委将在年终进行示范(优秀)社会实践基地的评选,并将其作为“红旗团总支”等评选奖项的重要依据。只有经注册认证的社会实践基地才能参与示范(优秀)社会实践基地评选。
二、认证材料
各团总支需准备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协议书复印件,并填写《社会实践基地一览表》(附件1),于56160017:30交至沙河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二层校团委实践学术部。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申报
注册认证工作有利于加强对于社会实践基地的有机管理和长效建设,推动学校实践育人工作的持续发展。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基地的申报注册,为示范(优秀)社会实践基地的评选打好基础。
(二)长远规划,统筹安排
各学院要以此次申报注册认证工作为契机,结合实际情况和学院特色,长远规划、统筹安排贯穿整年的社会实践活动,做好基地建设与活动开展的记录和备案,持续填写《社会实践基地活动记录表》(附件2),并注意适时积累各项社会实践活动的相关总结材料。活动记录和总结材料将作为年终示范(优秀)社会实践基地评比的重要原始支撑依据。
特此通知

附件1:社会实践基地一览表

附件2:社会实践基地活动记录表

校团委
年四月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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