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我校第十一次团代会将于12月召开。做好代表提案工作是团代会筹备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加强和推动基层团组织民主建设、保障团员青年权利的有效措施,也是广大团员青年共同参与学校建设的有效形式,更是集中全校团员青年智慧和力量的有效途径。
现将本次团代会提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机构
第十一次团代会筹备委员会下设提案工作组,负责代表提案的征集、整理、汇编、递交和反馈等工作,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陈妮娜
副组长:陈 意
成 员:于安源 鲍轶群 夏 锐 徐弘熙
提案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沙河校区校团委办公室。
二、提案的征集和整理
1、提案面向第十一次团代会正式代表征集;
2、提案内容应围绕我校共青团工作和广大团员青年关心的学校热点和重点问题;
3、代表可以以个人或联名的方式提交提案,每名代表提案数量不限;
4、代表提案要体现广泛性、代表性和真实性。提案要由代表在广泛听取团员青年意见的基础上,经过调查研究后产生,提案内容要反映多数团员青年的建议和要求;
5、代表提案要求“一类一提”,代表形成提案后要填写《共青团中央财经大学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提案登记表》(见附件),反映同一方面问题的提案填写在一张提案登记表中。提案要求书写工整,内容简明扼要,写明提案人的建议和措施;
6、各选举单位负责收集和整理本单位代表提交的提案登记表,于11月30日(星期三)下午5点前将提案电子版(以代表所在单位和姓名命名)和纸质版交至提案工作组办公室。
三、提案的提交和处理
1、提案工作组收到代表提案后按照提案所涉及内容予以分类和整理,形成提案报告送达学校有关部门;不符合提案内容条件的提案,按一般意见转有关部门参考,在提案处理工作中不做要求;
2、提案工作组请有关部门答复提案遵循以下原则:凡有条件的,建议及时处理;因条件所限一时不能解决的,建议列入规划,创造条件,逐步落实;确实无法解决的,实事求是地向代表说明理由。
3、提案工作组于团代会预备会议召开前请各有关部门就提案提出的问题予以解决或做出答复,并将有关情况通过展板和集中答复的形式在团代会预备会议上予以通报。
四、工作要求
1、各选举单位要将团代会提案工作的有关安排向团员青年广泛宣传,引导团员青年为学校的建设和发展贡献智慧和力量。
2、各位代表切实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义务,要以对共青团事业和团员青年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提案的提交工作。
特此通知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