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直属团支部:
团员代表大会是团员参与团内事务、行使民主权利、讨论决定团内重大问题的重要会议,也是实现团的民主集中制的一项根本保证。我校第十届团委会自2007年12月8日产生以来,工作已满四年。经我校共青团第十届委员会讨论研究,报上级团组织和同级党组织批准,决定于2011年12月18日召开共青团中央财经大学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现将大会代表和委员候选人推选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召开时间
2011
年12月18日(会期一天)
二、代表推选工作
(一)代表名额分配
1
.本次大会正式代表共191人。
2
.代表名额按《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有关规定执行。代表名额分配至各二级团组织,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和工作需要进行代表的推选。
3
.具体分配方案见《共青团中央财经大学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方案》(附件1)。
(二)代表条件
1
.拥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受留团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团员权利的不能参加选举;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担任团内职务的党员不能参加选举。
2
.坚持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关心国家大事和学校发展,有较强的责任心和使命感。
3
.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自我要求严格,在团员青年中具有较高威信,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和信任,能够正确代表团员青年的利益和意见;关心团的各项工作,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认真履行团员义务,能够圆满完成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代表构成
代表选举要广泛性与先进性相结合。在代表构成上应包含专、兼职团干部代表、研究生团员代表、本科生团员代表和教工团员代表;要注意女性代表的比例,党员代表的比例和少数民族代表的比例。
(四)代表产生程序
1
.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规定,代表的产生应尊重和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采取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方式产生。
2
.各团支部按照代表的条件和所分配的代表名额,充分酝酿,采用会议选举、举手表决等方式,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推选本支部团员代表。
3
.各二级团组织召开由团总支委员、院学生会和研究生会主席团、各团支部书记参加的团总支委员扩大会,根据代表名额的分配,经过无记名投票,在各支部推选的代表中,确定本单位的代表人选。
4
.各二级团组织将本单位代表人选报所在党总支进行审核,通过后提交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5
.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对各二级团组织上报的代表建议名单进行资格审查,合格后方为大会正式代表。
三、团委会委员候选人提名工作
(一)
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
1
.第十一届团委会设委员21名,委员候选人28名。
2
.委员候选人名额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有关规定,根据我校共青团工作需要进行分配。
3
.具体分配方案见《共青团中央财经大学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第十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方案》(附件1)。
(二)委员候选人条件
1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念,在关键时刻和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学习成绩良好,工作业绩突出;
2
.热爱共青团事业,热心为团员青年服务,与广大团员青年保持密切联系,代表和维护团员青年的利益,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和信任。
3
.有较强的议事能力和做好学生工作的能力,有时间和精力参加定期召开的团委全委会。
(三)委员构成
第十一届团委会委员应包含各方面、各层次的专、兼职团干部和团员。
(四)委员产生程序
1
.第十一届团委会委员的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和差额选举办法选举。
2
.各二级团组织召开由团总支委员、院学生会和研究生会主席团和各团支部书记参加的团总支委员扩大会,按照委员候选人的原则条件,在本单位的正式代表中,提出本单位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
3
.各二级团组织将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广泛征求本单位团员意见。
4
.各二级团组织将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报所在党总支审核同意后提交第十届团委会,第十届团委会审核通过后报校党委批准。
5
.经过校党委批准的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提交各代表团讨论,并经第十一次代表大会预备会议审议通过,确定委员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选举产生。
四、工作要求
(一)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第十一次团代会代表和委员候选人推选工作。要对广大团员青年进行深入的团员意识和民主意识的教育,使选举出来的代表和委员候选人能够真正代表广大团员的根本利益,反映广大团员的心声。
(二)团员代表大会的代表推选和团委委员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工作是政策性强、程序和条件要求严格,是贯彻落实团内民主制度的重要工作。各选举单位要认真领会该工作的基本原则、程序和要求。组织、指导和协调所辖团支部做好有关工作,杜绝代表和委员候选人产生过程中的不民主、不公正的做法。
(三)各单位须于2011年11月28日(周一)前完成本单位代表的推选和委员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工作,将《共青团中央财经大学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推选情况一览表》(附件2)和《共青团中央财经大学第十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3)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共青团中央财经大学第十一次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组和第十届团委会(学院南路校区校团委311办公室)。
联系人:陈妮娜 联系电话:62288019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